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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08日 星期四

关于做好2006年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经处 首发子站:外经处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6.03.14 今日/总浏览: 1/1920

各市外经贸局、省直外经企业:

根据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商合发[2004]474号)文要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工作时间为每年的31430。为做好2006年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0631430

二、年审范围

20051231前获得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年审内容

(一)符合《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20043号令)第五条第(一)至(七)项的规定。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包括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确认、项目审查、培训考试、收费、业务统计、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境外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关于不得以旅游、商务签证形式外派劳务人员以及不得为其他企业申请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虚开外派劳务人数证明等政策规定。

四、年审所需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上年度依法经营及业绩等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原件;

3、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同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4、企业2006年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对外承包劳务经营资格证书年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五、年审要求

请各有关经营公司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按规定上报有关年审材料。请各市外经贸局督促所属企业认真做好2006年年审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我厅。省直有关公司可将有关材料直接报我厅。

联系人:陈    伍建国   

  话:0531-86163519  86163521  86163378

附件:对外承包劳务经营资格证书年审申请表

 

二○○六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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