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适应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统计及信息工作的职能和作用,为宏观指导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自今年一季度起,我厅对经济开发区统计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将2003年经济开发区统计及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统计报表的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报表内容。2003年各经济(技术)开发区报送省外经贸厅的统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利用外资大项目情况表。月报内容和报表格式见附件1;季报表做了部分调整和补充,在原报表基础上增加“GDP(国内生产总值)”、“加工贸易出口”、“机电产品出口”三个指标,增设了“自建区累计”栏目,其内容和报表格式见附件2,主要统计指标解释见附件3;利用外资大项目情况表的内容见附件4。
(二)统计范围。各项指标的统计范围实行区域统计原则,即对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单位进行汇总统计。
(三)报送时间。月报报送时间为每月月后3日内,季报和利用外资大项目情况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季后6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报送方式:为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月报、季报报表要求统一使用省外经贸厅编制的《山东省经济开发区统计软件》进行汇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没有配备微机和不能上网的单位要尽快配备。暂时满足不了电子传送要求的单位请以传真方式报送,要保证传真件的字迹清晰、内容齐全。
(五)关于新版《山东省经济开发区统计软件》的使用事项。开发区季报指标调整后,开发区统计软件做了相应修改并发行了光盘,各单位在安装新软件之前,请先将原始数据进行备份,再安装使用。
二、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信息工作
今年要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各开发区每季要报送一份开发区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信息员可以围绕开发区建设的中心任务,不定期提供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最新动态、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大的外资项目的引进和建设情况,为开发区加快发展献计献策。对于好的文章和作品,我厅将在有关刊物和网站上予以发表,年终评选优秀信息员予以表彰。
开发区管理处联系电话:0531—6163404,6912795
传真电话:0531-6912793,6912795
电子邮件地址:maling@trade.gov.cn;qdqu@163.net
统计工作联系人:马 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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