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帐号: 密码:
中文简体 | English | 日本語 | 한국어

  2009年01月08日 星期四

关于经济开发区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办公室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1970.01.01 今日/总浏览: 1/1514

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经济开发区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01]81号)的要求,明年3月底前将对全省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作进行正式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内容 考核范围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考核内容分综合指标考核和经济指标考核两个方面,具体依照本通知附件《山东省经济开发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细则》在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经济开发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鲁外经贸开发字[2001]1197号)的基础上,本着考核指标设计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2001年的预考核工作重新进行了修订。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二、考核步骤 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细则》要求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将规定的综合指标内容逐一进行说明。同时,按照《细则》附件1的内容填报《综合指标考核情况表》。经济指标的数据以《山东省经济开发区季报统计表》统计年报的数字为准,不再另行填报报表,但需列出合同外资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项目情况、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情况、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企业的海关编码。上述自查报告、综合指标报表及其他表格,于2003年1月20日前报送省外经贸厅。第二阶段,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部分开发区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检查采取“听、看、查、议”方式,对部分开发区进行考核检查。即: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察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检查有关考核的原始资料,考核组进行综合评议,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反馈。第三阶段,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后通报全省。 三、考核要求。对经济开发区工作进行考核,目的是客观反映我省经济开发区发展状况和水平,推动和促进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开发区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客观公正地总结评价自身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填报各项内容,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望各开发区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考核为契机,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把开发区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