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经贸局,省直有关企业: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我省对外直接投资实际情况,加强对我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宏观动态监管,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04]645号)要求和商务部2006年对外直接投资工作部署,现对我省2006年度全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告期别: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分为月度快报和年度报表。
二、 报送方式:
(一)各市外经贸局根据属地原则组织本市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上报对外直接投资的有关数据。已申领电子要是取得CA证书的境内投资主体通过EDI中心更新CA证书后直接登陆系统上报有关数据资料;未申领电子钥匙取得CA证书的境内投资主体通过EDI中心申请CA证书,EDI中心同时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中为境内投资主体开立用户。
(二)系统登陆:
企业用户安装CA证书后登陆fec.mofcom.gov.cn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上报有关数据资料。
各市外经贸局用户登陆EDI网zchq.ec.com.cn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审核本市企业上报资料。
三、报送日期:
月度快报:各市外经贸局需于月后8日内审核本行政区各境内投资主体填报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度快报表”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报我厅,我厅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度快报表”和“对外直接投资核准情况月度快报表”于月后10日内报商务部。
年度报表:各市外经贸局需于每年6月20日前审核本行政区各境内投资主体填报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度报表”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报我厅,我厅于6月30日前将有关数据上报商务部。
四、几点说明:
(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按境内投资主体注册地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外经贸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所有企业(包括省属企业)在境外设立企业、机构发生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的收集、上报及审核工作。
(二)未取得CA证书的境内投资主体按照商务部要求一律使用电子钥匙登陆系统,申请电子钥匙需要工本费150元,电子钥匙每年的更新费用50元由商务部统一拨付。
各市需于每年7月10日之前将本市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厅(境外处)。本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结束后,我厅将根据各市情况进行通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境外处联系人:冯建军 电话:0531-86163512
电子商务网客服电话:010-67870108-5
CA证书申请、更新联系电话:010- 67800241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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