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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10日 星期六

日本将实施对外国人入境拍照留指纹


来源:承包商会驻日本代表事务所、劳务部 首发子站:外经处 首发栏目:项目动态 日期:2006.05.24 今日/总浏览: 1/1796

   5月17日上午,日本《出入国管理与难民认定法》修正案在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上以执政党等的多数赞成获得通过并正式成立。该修正案规定,凡是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在接受入境审查时有义务接受指纹采集和面部拍照。被采集的指纹等信息将被输入电脑,在必要时用来与过去被强制驱逐出境者的信息进行对照。调查部门也可使用相关信息。
    日本政府虽称该法旨在阻止恐怖分子冒充他人入境,但由于与犯罪无关的普通游客也得接受指纹采集等的强制性“义务”,日本律师联合会及市民团体等批评该修正案有侵犯人权之嫌。       
    但是,为了避免遭到有关国家的反对,并导致在日本人入境他国时采取对应的“报复措施”,该修正案在适用对象中排除了“因公出差来日的外国人”,以及在日韩国、朝鲜人等“特别永久定居者”。    
    有关分析指出,美国早在2004年初就开始实施新入境管理系统,要求入境美国的外国公民必须按指纹和接受拍照保存。美国国土安全部更在2004年9月30日开始扩大实施这种入境管理办法,被视为美国亲密友邦的英国、澳洲、日本等27个免签证国家的公民在入境美国时也一律都得留指纹。
    观察家指出,因为日本的入管法修正案对私不对公,对持公务护照来日出差的外国人网开一面,因此估计不会引起其它国家对此采取“报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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