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与财政厅召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说明会
为帮助我省企业更好地理解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我厅与财政厅于6月15日在我厅七楼会议室联合召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说明会,我省各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及部分省直企业共116人参加了会议。我厅境外处、外经处及财政厅企业处的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对《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55号文)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124号文)及我省支持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并并现场解答了各位代表在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等方面申请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所提出的问题。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是财政部、商务部为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而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直补或贴息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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