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第十届投洽会的重要活动,本届将继续举办“投资项目对接会”,并在往届的基础上,继续深挖对接洽谈潜力,创新对接形式,延长对接时间,提高管理水平,力争在投资商质量、签约成果和组织水平等几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会议名称: “投资项目对接会”
二、会议时间:2006年9月7日至11日
三、会议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四、主办单位:
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会务部
五、会议形式:
1、专场对接会:
(1)目标:根据投融资双方需求,推出主题专场对接会,分为“上市公司专题”、“投资基金专题”和“品牌连锁加盟专题”。
(2)时间:9月7日、8日,分几个专场。
(3)规模:每场50-100家投资商。
(4)组织形式:由组委会指定中介机构组织承办,组委会协助。根据相关主题组织投资商与项目方参加“一对一,面对面”洽谈。拟采取市场化运作,可公开对外售票。
2.外商对华投资项目对接会
⑴目标:推动境外投资商与国内招商单位之间的投资洽谈。
⑵时间:2006年9月9-11日。
⑶形式:整个会场按基础设施、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农业、服务贸易、食品饮料、石油化工、生物医药、能源环保、机械设备、冶金建材和综合等行业,分成不同的洽谈区,境外投资商设立洽谈台,国内招商项目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分时段进场与投资商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洽谈,每次洽谈时间为20分钟。成员单位免费参加。
3.国内企业投资合作项目对接会
⑴目标:推动国内的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基金、民营企业和各种企业实体等国内投资商与国内招商单位之间的投资洽谈。
⑵时间:2006年9月9-11日。
⑶形式:整个会场按基础设施、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农业、服务贸易、食品饮料、石油化工、生物医药、能源环保、机械设备、冶金建材和综合等行业,分成不同的洽谈区,境内投资商设立洽谈台,国内招商项目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分时段进场与投资商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洽谈,每次洽谈时间为20分钟。成员单位免费参加。
4、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项目对接会
⑴目标:推动拟赴境外投资办厂或设立贸易代表处的中国企业与境外招商单位之间的投资洽谈。
⑵时间:2006年9月10-11日。
⑶形式:整个会场按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分成不同的洽谈区,各境外招商单位(各国使领馆的商务处、外国政府投资促进机构、外国招商引资企业等)设立洽谈台,中国企业按报名时间顺序分时段进场与境外招商单位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洽谈,每次洽谈时间为20分钟。成员单位免费参加。
5.第三国(地区)对第三国(地区)项目对接专区;
⑴目标:推动境外公司与境外招商单位之间的投资洽谈。
⑵时间:2006年9 月9-11日。
⑶形式:作为“走出去”活动的一个特别专区。成员单位免费参加。
6、本届对接会还将拓展招商渠道,拟推出几个新的专区:(1)“政府机构对接洽谈专区”,推动各地政府招商机构及开发区与境内外投资商的投资洽谈与合作;(2)继续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推出“国有产权对接专区”,组织更多的产权交易项目入场进行洽谈;(3) 推出“专利技术对接洽谈专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利项目入场进行对接洽谈。(4)品牌连锁加盟对接专区,组织国内外有实力的品牌企业设立洽谈台,与国内外寻求投资机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对接洽谈。成员单位免费参加。
7.投资商投资意向系列说明会
根据往届的经验,这种说明会的形式很受各地政府及项目单位欢迎,针对性、实效性极强。
本届拟发动投资商继续举办说明会,并积极发动各成员单位组织项目方和招商机构报名参加。成员单位免费参加。
六、参会费用
1、投资商免会务费;
2、9-11日对接会国内成员单位组织的项目单位免会务费;
3、7-8日专题对接,采取市场化运作,组委会将免费提供部分入场券给各成员单位;
七、报名办法
国内招商单位:各成员单位从已上报的项目中选送能到会参加洽谈的项目报送组委会,由组委会提前进行电脑自动撮合,并将撮合结果通知给成员单位及具体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填写报名回执,确定参会者名单,8月1日前报组委会。每个招商项目单位参加洽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组委会现场免费提供志愿翻译人员,参会单位可依序向组委会申请配备翻译。
国内招商政府机构:各地招商机构填写报名回执,于8月1日前报组委会,政府机构参加人数为每个市、县不超过三人。
投资商:可通过网上报名,填写报名回执并连同营业执照或资信证明,传真给组委会,经审核后免费设立洽谈台。
境外招商单位:填写参会报名表,组委会审核批准后免费设立洽谈台。
八、投资商的组织
(一)境外投资商组织
1、专场对接(9月7-8日)
组委会指定中介机构负责承办,组委会协助会务工作。
2、综合对接(9月9-11日)
由组委会项目组负责。
(二)境内投资商组织(9月9-11日)
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全国工商联
九、国内外招商引资项目和政府机构的组织
1、通过组委会向成员单位发函征集。每个成员单位组织80个招商项目到会参加洽谈;
2、通过商务部合作司组织我驻外使馆和各国招商引资单位申报项目,同时积极发动各国驻我国使馆组织项目和人员参会;
3、各地政府直接向组委会报名并经过组委会审核后,安排与投资商进行对接洽谈。
附件:1. 已报名参加“走出去”洽谈的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名单
2. 投洽会成员单位“走出去”活动小组登记表
3.部分已报名尚未找到配对项目的投资商名单
投洽会组委会项目组
联系人:曾俊生 吴红军 郑奕琦 黄瑄
电 话:0592-2669836,2669833,2669835,
2669837,2669887
传 真:0592-2669832,2669887
E-mail: Johnson@chinafair.org.cn
ciipc25@chinafair.org.cn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已报名参加“走出去”洽谈的境外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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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国别/地区 |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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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澳门 |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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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比利时 |
比利时法兰德斯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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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R nv Belgiu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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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波兰 |
波兰参会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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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德国 |
德国不来梅投资发展公司上海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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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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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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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汉堡工商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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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国 |
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国对法投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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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菲律宾 |
菲律宾广州总领事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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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荷兰 |
荷兰外商投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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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拿大 |
加拿大驻广州领事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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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美国 |
美国俄亥俄州州政府驻东亚及东南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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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伊利诺州政府中国代表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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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达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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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墨西哥 |
Grupo Dom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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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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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尼日利亚 |
尼日利亚贸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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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葡萄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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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日本 |
横滨产业振兴公社上海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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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瑞典 |
瑞典政府投资促进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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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委内瑞拉 |
委内瑞拉驻华使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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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西班牙 |
西班牙驻北京大使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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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香港 |
香港贸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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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匈牙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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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意大利 |
Invest in Ita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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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印尼 |
印度尼西亚驻广州领事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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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ATRIA ARTISTIK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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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奥地利 |
奥地利联邦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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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 |
中奥科技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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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太平洋岛国 |
太平洋岛国论坛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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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约旦 |
约旦投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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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新加坡 |
奈思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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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津巴布韦 |
津巴布韦驻华大使馆 |
|
29 |
哥伦比亚 |
哥伦比亚哥中商会上海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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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罗马尼亚 |
罗马尼亚外国投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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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厄瓜多尔 |
厄瓜多尔驻华使馆商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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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匈牙利 |
INVESTMENT AND TRADE DEVELOPMENT AGENCY (ITD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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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古巴 |
古巴参会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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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黎巴嫩 |
黎巴嫩参会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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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驻华使馆商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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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纳闽岸外金融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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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俄罗斯 |
托木斯克州驻北京办事处 |
附件2
投洽会成员单位“走出去”活动工作小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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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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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姓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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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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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在厦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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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统一组织和协调开展投洽会中“走出去”相关活动,请各成员单位尽快成立投洽会成员单位“走出去”活动工作小组,建议请各商务厅(外经贸厅)负责走出去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外经工作的业务处长参加。请各成员单位将组织的“走出去”名单于8月15日以前报至组委会项目组。
附件3
部分已报名尚未找到配对项目的投资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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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机构性质 |
国别/地区 |
投资意向 |
投资案例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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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固赛 |
世界500强企业 |
德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