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经贸局: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温家宝总理倡议,以自由贸易区为主题,由我国商务部与东盟10国经贸主管部门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国际性大型展会,目前已成为我了解东盟10国,促进相互经济贸易合作的平台。第一、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分别于2004、2005年举办,并取得了圆满成功。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被确定为“中国-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15周年”的重要活动之一。为有效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个平台,进一步促进我省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与交流,我省拟请省领导带队组成山东代表团参会。会议期间,我省拟举办“山东走进东盟”宣传推介会和有关专场推介活动,请各市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参会。为做好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主要内容
本届博览会共设“魅力之城”专题、商品贸易专题、投资合作专题、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专题四大展区,主要内容有商品贸易、投资洽谈、服务贸易、高层论坛、文化交流等。
(一)商品贸易专题。主要展示我国以及东盟各国产品。
东盟10国商品展区
展示石油及化工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电子电器、办公用品、橡胶及制品、木材及木制品、棕榈油及制品、特色工艺品、农产品和特色食品等。
中国商品展区
机械设备:展示汽车及配件、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农用机械、工程机械和电力设备等机械类商品。
电子电器:展示通讯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数码产品和家用电器类商品。
建材家居:展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灯饰灯具类商品。
农资、农产品和食品:展示农用生产资料(农药、农膜、种子、化肥)、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类商品。
(二)投资合作专题
以中国、东盟城市和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进行项目招商,推介投资政策及环境,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对接洽谈项目。
以中国企业“走出去”为重点,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境外加工贸易、资源开发、农业合作、市场分析、项目论证及相关金融服务;
主要活动有“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东盟10国投资政策和环境说明会”、“汽车及零配件采购说明会、发展论坛”、“中国企业 ‘走出去’研讨会”等。
(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专题
以农业种养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为重点,展示东盟市场需要的中国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开展项目洽谈,促进中国与东盟10国之间的技术转让与合作。主要活动有“中国-东盟农用生产资料合作论坛”、“中国先进实用技术与成果转让研讨会”等。
(四)“魅力之城”专题
由中国和东盟10国各选择1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11国的“魅力之城”,同时吸引有代表性的旅游景点和旅游服务机构参展,综合展示各国在旅游、文化、教育、科技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商机。
(五)“山东走进东盟”活动(我省自行筹办)
为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建立与东盟各国机构畅通的联系渠道,促进双方的相互了解,推动我省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我省拟举办“山东走进东盟”推介活动。
此项活动是我省在本届博览会上组织的重要宣传推介活动,侧重投资合作,兼顾贸易促进,重点宣传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推出一批投资合作项目。本活动拟邀请有关市参加,请有意参加活动的市外经贸局积极准备相关宣传材料和推介项目,于8月17日前将宣传材料、项目材料(电子版)报我厅(亚洲二处)。
二、参展参会要求
(一)根据省领导和商务部的要求,各市外经贸局要加大力度、加强领导,积极做好招商招展工作,有关贸易展位招展工作请参照鲁外经贸发字[2006]355号文执行,工程与劳务承包展位招展工作请参照[2006]鲁外经贸外经函字55号文执行。
(二)请各市积极组织本地在东盟国家有竞争力的产品、对东盟产品有进口需求的企业以及在开展对外承包工程、资源开发和境外投资与加工方面有优势的企业参会。
(三)会议期间拟组织项目对接洽谈和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请各市结合本市特点筛选3-5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适合与东盟合作的招商投资合作项目和1-2个对外投资项目于8月14日前报送我厅,以便衔接组委会对外推介,加强双方在投资领域的合作。
(四)各市外经贸局应选派熟悉对东盟10国开展经贸工作情况的工作人员组成本市代表团参加全省代表团活动,会议期间,广泛接触国内外客商,了解东盟各国的经贸发展状况,沟通信息,寻求商机,推动合作。
(五)请各市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参会规模,以便协调组委会统一安排展会期间的有关活动。请各市外经贸局确定联络员,并将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件)于8月17日前报我厅(亚洲二处)。
三、我厅联系人、联系电话
我厅参加本届博览会有关活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会务工作、投资促进:
亚洲二处 宋振华 0531-86163456
亚洲二处 赵光辉 0531-86163489
境外处 范遵智 0531-86163387
贸易展位: 贸发处 李复生 0531-86163525
工程承包及劳务展位:外经处 杨欣波 0531-86163521
电子邮件:guanghui@trade.gov.cn
我厅传真: 0531-86912793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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