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0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公告2006年第53号),现将我省200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有200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而预计本年度不能完成的最终用户按照第53号公告要求将剩余部分交还各市外经贸局,各市外经贸局将交还配额证汇总后连同本市获得配额企业的执行情况于9月15日前书面报省外经贸厅(贸发处)。
二、符合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第53号公告的要求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抬头为省外经贸厅)递交各市外经贸局,各市外经贸局于9月15日前统一转报省外经贸厅(贸发处),省属企业可以直接申请。
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改委令2003第4号)、《200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64号)、《200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发改委、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53号)可以登陆商务部网站或山东国际商务网(进口专题)查询。
请各市外经贸局及时通知企业,并作好组织工作。
推荐文章:
-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24号 发布《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2009-01-05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2009-01-04
- 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09-01-04
- 关于2009年柠檬酸(盐)符合出口许可申领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的通知 2008-12-29
- 关于2009年铁合金符合出口许可申领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的通知 2008-12-29
- 关于在2009年继续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的通知 2008-12-26
- 关于签发2009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的通知 2008-12-26
- 2009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8-12-17
- 关于对2008年输美协议招标类别纺织品继续实行有偿申领的通知 2008-12-09
- 2008年度输美纺织品第五次协议招标初步中标结果(第二批) 2008-12-09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