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目 录
一、境外展览会(企业)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2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2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3
二、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4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4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5
三、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7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7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8
四、产品认证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0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10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1
五、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2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12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3
六、创建企业网站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4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14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5
七、广告商标注册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6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16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7
八、国际市场分析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8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18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19
九、境外市场考察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20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20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21
十、企业培训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22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22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22
十一、境外投(议)标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24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24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25
境外展览会(企业)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
一、项目说明
1、境外展览会,指在中国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
2、支持内容及标准:
|
支持内容 |
企业类别 |
支持标准 |
最高限额 |
|
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20000 |
4000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15000 |
35000 |
① 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 9平方米,下同)计算,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0000元,最高不超过3个展位。
② 在香港、澳门地区举办的展览会,按上述标准的 60%计算。
③ 如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超过 10000元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持金额支持。
二、申报说明
1、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必须通过本系统如实填报项目计划申请信息,并对填报信息负责。
2、项目计划申报信息填写过程中,可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暂存”操作。暂存后项目可以继续填写或反复修改。各单位对填报的项目计划信息要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再进行“提交”操作,提交后的项目计划不可修改,因此各单位应慎重对待提交操作。
3、在填写项目名称时,应填写展览会全称。
4、在填写项目金额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时,请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填写,所填写数字保留整数,不能填写任何符号或汉字。
5、表格中的合计金额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人工计算填写。
6、表格中的项目所在国别(地区)可通过系统字典选择,不需手工填写。
7、项目简介及申请理由应包括该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计划完成的主要内容和申请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理由。
三、注意事项
1、凡在境外参加或举办境外展览会,一律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不得申请其他项目或另立项目重复进行申请。
2、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应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原则填报“境外展览会”项目计划申请表。
为帮助各单位在网上填报资金拨付的相关信息,请在填报前认真阅读本须知。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一、申报要求
1、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于已公示批复的项目计划,申请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通过本系统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2、各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时应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进行填报,对要求填写的内容不得缺项。并对所填报信息负责。
3、各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应将“申报单位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输出打印加盖公章,会同其他相关书面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的资金管理机构。
4、需报送的书面资料包括:
① 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
② 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③ 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④ 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⑤ 支出外汇的银行付汇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⑥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
⑦ 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对资金拨付申请的批复情况,除由管理部门向申报单位下发批复通知外还将通过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进行查询。申报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通过网上填写资金拨付反馈表,将收到的资金情况反馈相关管理部门。
二、申报说明
1、由项目计划申请转入的内容不得修改,对资金拨付要求填写的内容请如实填写;
2、在填写项目金额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时,请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填写,所填写数字请保留整数,不能填写任何符号或汉字;
3、表格中的合计金额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人工计算填写;
4、项目小结内容应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
一、项目说明
1、境外展览会,指在中国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
2、支持内容及标准:
|
支持内容 |
企业类别 |
支持标准 |
最高限额 |
|
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20000 |
4000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15000 |
35000 | |
|
公共布展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2000 |
1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1500 |
10% |
(1) 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 9平方米,下同)计算,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0000元,最高不超过最高限额。
公共布展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计算,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000元,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展位费支持金额的10%。
(2) 在香港、澳门地区举办的展览会,按上述标准的 60%计算。
(3) 如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超过 10000元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持金额支持。
二、申报说明
1、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必须通过本系统如实填报项目计划申请信息,并对填报信息负责。
2、项目计划申报信息填写过程中, 可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暂存”操作。暂存后项目可以继续填写或反复修改。各单位对填报的项目计划信息要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再进行“提交”操作,提交后的项目计划不可修改,因此各单位应慎重对待提交操作。
3、在填写项目名称时,应填写展览会全称。
4、在填写项目金额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时,请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填写,所填写数字保留整数,不能填写任何符号或汉字。
5、表格中的合计金额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人工计算填写。
6、表格中的项目所在国别(地区)可通过系统字典选择,不需手工填写。
7、项目简介及申请理由应包括该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计划完成的主要内容和申请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理由。
三、注意事项
(1) 凡在境外参加或举办境外展览会,一律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不得申请其他项目或另立项目重复进行申请。
(2) 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应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团体项目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原则填报“境外展览会”项目计划申请表。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一、申报要求
1、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于已公示批复的项目计划,申请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通过本系统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2、各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时应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进行填报,对要求填写的内容不得缺项。并对所填报信息负责。
3、各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应将“申报单位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输出到打印加盖公章,会同其他相关书面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的资金管理机构。
4、需报送的书面资料包括:
① 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
② 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③ 参展人员的 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④ 与展方签定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⑤ 公共布展摊位的搭建合同复印件;
⑥ 支出外汇的银行付汇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⑦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
⑧ 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团体展览项目的申请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必须填报参加企业统计表,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
6、对资金拨付申请的批复情况,除由管理部门向申报单位下发批复通知外还将通过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进行查询。申报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通过网上填写资金拨付反馈表,将收到的资金情况反馈相关管理部门。
二、申报说明
1、由项目计划申请转入的内容不得修改,对资金拨付要求填写的内容请如实填写;
2、在填写项目金额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时,请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填写,所填写数字请保留整数,不能填写任何符号或汉字;
3、表格中的合计金额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人工计算填写;
4、项目小结内容应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5、团体项目参团企业应通过系统注册的企业选择,不可自行确定,对参团企业展位数量、展位费支出金额、布展费支出金额等应如实填写,不可填报虚假数字,否则责任由项目组织单位承担。
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
一、项目说明
1、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 www.cnab.org.cn 进行查询)进行认证。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只对认证费按比例和限额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培训等费用。
3、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4、支持内容及标准:
|
支持内容 |
企业类别 |
支持比例 |
最高限额 |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70% |
2000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50% |
15000 | |
|
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70% |
2000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50% |
15000 | |
|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70% |
2000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50% |
15000 | |
|
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70% |
2000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50% |
15000 | |
|
其他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70% |
2000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50% |
15000 |
二、申报说明
1、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必须通过本系统如实填报项目计划申请信息,并对填报内容负责。
2、项目计划申报信息填写过程中, 可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暂存”操作。暂存后项目可以继续填写或反复修改。各单位对填报的项目计划信息要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再进行“提交”操作,提交后的项目计划不可修改,因此各单位应慎重对待提交操作。
3、项目名称应体现出项目的个性,不可使用类似 "体系认证"等无法辨别项目执行主体和活动主体的名称。
4、在填写项目金额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时,请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填写,所填写数字保留整数,不能添加任何符号或汉字。
5、表格中的合计金额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人工计算填写。
6、表格中的认证机构可通过系统字典选择,不需手工填写。
7、项目简介及申请理由应包括该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计划完成的主要内容和申请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理由。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支持,需按照项目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允许申请一种管理体系认证。
2、每个企业不同管理体系认证只支持一次。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原则填报“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计划申请表。
◆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一、申报要求
1、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于已公示批复的项目计划,申请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通过本系统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2、各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时应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进行填报,对要求填写的内容不得缺项。并对所填报信息负责。
3、各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应将“申报单位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输出到打印加盖公章,会同其他相关书面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的资金管理机构。
4、需报送的书面资料包括: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② 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③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对资金拨付申请的批复情况,除由管理部门向申报单位下发批复通知外还将通过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进行查询。申报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通过网上填写资金拨付反馈表,将收到的资金情况反馈相关管理部门。
二、申报说明
1、由项目计划申请转入的内容不得修改,对资金拨付要求填写的内容请如实填写;
2、在填写项目金额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时,请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填写,所填写数字请保留整数,不能添加任何符号或汉字;
3、表格中的合计金额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人工计算填写;
4、项目小结内容应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产品认证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项目计划申报须知
一、项目说明
1、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
2、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
3、产品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4、支持内容及标准:
|
支持内容 |
企业类别 |
支持比例 |
最高限额 |
|
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 CMM)认证的认证费 |
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小企业 |
70% |
100000 |
|
其他地区中小企业 |
50% |
70000 | |
|
其他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