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经贸局: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根据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100号)要求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推动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认识
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打击盗版力度,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是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形象和民族荣誉、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各市外经贸局要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当地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指导和宣传发动,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二、认真搞好调查摸底
各市外经贸局要对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软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企业开展使用正版软件自查自纠。自查的内容为:本企业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并检查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必要的授权使用文件。对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更换。
三、开展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原则,各市选择2-3家使用正版软件基础较好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各市选择的试点企业,应按照附件1-4的要求填写调查表,由各市外经贸局汇总后于7月20日前报我厅(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我厅将和省版权局从中选择部分企业做为全省使用正版软件试点企业。调查表的电子文档可以从山东国际商务网工作通知栏目中下载(http://www.shandongbusiness.gov.cn)。对于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将进行宣传表扬并授牌,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进行曝光。
四、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市外经贸局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具体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请于7月20前报我厅信息办。
联系电话:0531-86163431 86163304
联系 人:刘向峰 曲庆林
传真:0531-86163433
电子信箱:lxf@trade.gov.cn
地址: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21号
附件1:外资企业名单登记表
附件2:计算机设备统计表
附件3:软件安装情况统计表一
附件4:软件安装情况统计表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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