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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10日 星期六

关于第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需求规模调研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首发子站:贸发处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7.08.20 今日/总浏览: 1/1514

各市外经贸局、省属有关外经贸公司

根据大会第102届组展工作通知,本届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仍采取交易团定向组织方式,对在定向组织名额范围内国内采购商继续给予免费办证的优惠。为办好进口展,争取本届国内采购商规模在上届基础上有所扩大,同时为掌握国内采购商对进口产品的需求,大会拟对采购商需求规模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2届进口展区调整情况

本届进口展区规模扩大一倍,产品类别在上届基础上增设原材料产品区(有关进口展区详情请见附件1)。

二、国内采购商资质要求

进口展区招商对象仍为与进口展区产品对口的有采购需求的进口业务自营或代理企业、政府部门或机构,资质标准在上届基础上作调整:进口额不作为必备条件,但须作为优先安排的必要依据,即

(一)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或合法登记的非企业单位。

(二)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

(三)采购商代表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

(四)非企业单位须具有两年内的进口产品采购预算。

(五)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采购商按进口产品对应程度和进口额择优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及省属公司积极宣传广交会进口展区的意义,收集、汇总填报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内的国内采购商需求规模,并推荐本地区或本系统的进口采购能力强或行业前列的优秀采购商,外贸中心将向其发出邀请函作重点推介。国内采购商需求调研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请于824日前报省交易团。

(二)请各市及省属公司尽快启动国内采购商的报名组织工作,并及时将国内采购商报名表(报名表内容为届时备案录入资料,附件3)报省交易团。

省交易团联系人:陈磊

电话:0531-86163525

传真:0531-86033141

附件1.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情况简介

2.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需求调研反馈汇总

3.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〇〇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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