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食糖、羊毛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商务部《2008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08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公告2007年第78号、79号),现将我省2008年农产品(食糖、羊毛)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10月15日-30日为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受理期,提前或逾期都不再受理。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按照先来先领方式申请,受理期限为2008年1月1日始。
二、申报程序。符合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第78号公告的要求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抬头为省外经贸厅)递交各市外经贸局,由市外经贸局统一转报省外经贸厅(贸发处),省属企业可以直接申请。
三、申报条件。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改委令2003第4号)、《2008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78号)、《2008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79号)的要求,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准确。详情和申报表格可以登陆商务部网站或者山东国际商务网“进口专题”查询、下载。
请各市外经贸局及时通知企业,并作好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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