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有关事项的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截至9月20日,全国各地共退回羊毛进口关税配额(以下简称配额)1.66万吨,从即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申领。鉴于退回配额数量有限,无法满足全部企业申请,为提高配额使用率,保证申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本次配额申领的原则暂定为,优先解决经营规模较大、配额完成率较高、原申领数量不足的有实绩企业的进口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贸易配额申请,企业需符合:2007年7月17日前已申领的配额数量低于2006年实际进口数量的70%,且已获得配额的核销率(以截止9月30日网上核销数据为准,下同)高于80%的生产企业;以及符合上述条件且2006年进口数量高于500吨的贸易企业。
二、加工贸易配额申请,企业需符合:2007年7月17日前已申领的配额数量低于2006年实际进口数量,且已获得配额的核销率高于50%的生产企业。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暂按去年完成进口数量与今年已申领数量差额的三分之二申领配额,最高不超过1000吨。
请各市外经贸局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并督促持有羊毛、毛条配额的企业用好配额,及时核销,以免影响下一年度配额申领。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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