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外经贸计财字〔2007〕885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业):
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计划已由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研究确定,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公示并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为做好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的拨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计划批复情况
根据各市(部门、企业)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申报计划,经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审核,并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批复你市(部门、企业)支持项目 个,支持金额 万元(详见附件)。
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程序
本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拨付申请仍然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申报。各市外经贸和财政部门要抓紧督促本地区的项目落实,尽快组织企业在网上提交已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并严格按照《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中的资金拨付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一律注明中文)进行审核,将符合资金拨付条件、同意资金拨付的项目进行汇总,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分别报送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本年度执行完毕的项目分两批受理拨款申请,具体时间为11月20日前和2008年1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对年末不能实施完成的项目,项目单位要及时在网上提交终止申请。
三、项目资金拨付程序
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对各市(省直部门、企业)上报的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后,将在网上公示同意拨付的项目和资金额度,并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市及以下企业由各市财政部门据此尽快拨付到各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通过网上填写资金拨付反馈表,将收到的资金情况反馈相关管理部门。
附件: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批复表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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