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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10日 星期六

关于对2008年输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实行企业经营资质初步审核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首发子站:贸发处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7.11.02 今日/总浏览: 2/2106

2007〕鲁外经贸发函字141

 

 

各市外经贸局、省属外贸公司:

根据中欧双方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的共识,为规范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经营秩序,促进中欧纺织品贸易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已经发布《商协会审核小组关于2008年输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资质标准),规定凡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可以从事双边监控输欧纺织品的出口经营活动。为提高资质审核工作效率,确保输欧纺织品企业出口业务顺利开展,我省资质审核工作将参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开展,请各市外经贸局对当地申请企业(不包括审核小组已公布的符合标准的两批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初审。

申请企业备齐相关材料后向当地市外经贸局提出申请,各市外经贸局要按照资质标准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初审合格企业名单进行汇总,于1130日前将汇总后的企业名单报我厅(贸发处)。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各市局统一封存备查。省属企业申请材料直接上报我厅(贸发处)。详细材料可登陆山东国际商务网对外贸易栏目下载。(http://www.shandongbusiness.gov.cn/

联系人:王文斌  

电话0531-86163562   电子信箱:maofachu@126.com

附件:

1关于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2关于2008年对欧盟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的企业资质标准和企业申请程序的解释说明

3申请对欧盟出口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登记表

4山东省2008年对欧盟出口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初审汇总表

 

 

 

 

 

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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