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鲁外经贸发函字155号
各市外经贸局,省属有关外经贸公司:
为进一步巩固、开拓日本市场,我厅定于2008年3月在日本大阪继续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山东出口商品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名称、时间、地点
名称:2008(大阪)中国山东出口商品展览会
时间:2008年3月24日-27日
地点:大阪MYDOME 展馆,三楼展示厅
二、 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协办:日本日中经济贸易中心、日本大阪商工会议所
三、展会规模
100-120个国际标准摊位
四、展示内容
以纺织服装、轻工工艺等商品展示洽谈为主,同时开展加工
贸易、招商引资等项目洽谈。
五、客户邀请
为进一步提高展会的知名度和参展效果,我厅拟在宣传和客户邀请方面继续加大投入,扩大招商范围,提高客商质量。请各参展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邀请客户到会洽谈。
六、费用
每个标准摊位(3X
七、工作安排
为确保展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
该展会是我省明年重要的自办展,因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展工作力度,积极组织企业报名参展。
省外经贸厅贸发处联系人:王聪玲
电话:0531- 86163569 传真:0531- 86908494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厅:厅领导(张),办公室,计财处,贸发处。
备注:为做好展览会宣传工作,我们将利用展览会会刊、报纸、海报、网站等宣传媒体,对山东出口商品展览会和参展公司进行宣传推介,并刊登您公司的信息及产品照片,烦请各参展企业在2007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后,发邮件(勿传真)至osaka_2007@126.com,逾期没有提供相关信息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刊登。
附件二: 2008(大阪)展会参展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用于办理邀请函事宜,请各参展人员用正楷字认真填写,确保所填资料与其护照上内容一致、准确;并传真至:0531-86908494
1、 填写公司名称时,请务必注意该企业2007年出口总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否则将不能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我们将以此表填写的单位名称为准呈报国家贸促总会,该名称须与企业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上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请说明。
2、 请予2007年12月10日前将此表汇总后寄至或发传真,以便办理邀请函等事宜。
持因私护照的参展人员请查验护照的有效期,有效期应到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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