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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10日 星期六

关于公开选择境外展览会承办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首发子站:贸发处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7.11.14 今日/总浏览: 1/847

[2007]鲁外经贸发函字143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一届中国山东出口商品展览会(大阪)的组织参展工作,我厅拟公开选择展览会的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简介

山东出口商品展览会(大阪)是我省在日本连续举办自办展。展场设在大阪MYDOME展馆三楼展示厅,主要展出家用纺织品、服装类、轻工工艺类展品,展出面积2000多平方米,设标准摊位100-120个。

二、 承办单位报名条件

1、具有在日本办展和国内组展的经验;

2、拥有熟练掌握日语的人员;

3、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可垫支有关费用;

4、严格遵守我厅制定的《境外展览会管理试行办法》;

5、具备专业设计队伍,具有大型国际性展览会策划能力、较高的展览设计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 报送资料

1、展览会总体策划;

2、展场及展位设计图纸、展位搭建方案;

3、参展人员食宿接待方案;

4、展览会及参展人员费用预算(须严格执行我厅制定的《境外展览会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5、近年来主办(或承办)国际性展览会策划方案及展场设计图纸等。

四、 报送时间

请报名单位于1130日前将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寄至省外

经贸厅(贸发处),我厅将组织有关方面负责人统一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1215日前反馈有关单位。 

    联系人:王聪玲

    电话:0531-86163569        传真:0531-86908494

附件:MYDOME 展馆三楼平面图

 

      

 

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厅:厅领导(张),办公室,计财处,贸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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