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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2日 星期二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贸发处 首发栏目:办事指南 日期:2008.04.23 今日/总浏览: 4/1072

山东省外经贸厅政务公开对外审批事项内容

 

办事事项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办理部门
山东省外经贸厅对外经贸发展和加工贸易处
办理对象
从事货物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办理依据
1、《外贸法》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办理程序
填写《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登记表》可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填写后提交,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
申报材料
1、填写《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监督电话
0531-89013301,89013513
   
 

 

说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山东省外经贸厅政务大厅联系。

电话:89013476 传真:86908494   联系人:高瑞武 王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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