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出口合同登记
山东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对外审批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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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事项 |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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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山东省商务厅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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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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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① 登陆商务部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https://jsjckqy.fwmys.mofcom.gov.cn/)录入合同信息,并生成《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如系首次登录系统,需申领CA证书和开通系统用户。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010-67801077,67800423,67800319。技术方面服务电话010-67870108; ②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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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①技术出口合同登记申请文件(合同双方简介、合同概况等); ②系统生成的《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和《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外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 复印件; ④生效的技术出口合同副本(法人代表签字;外文本需附中文译本); ⑤签约各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外文本需附中文译本); 以上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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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办结。 |
说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山东省商务厅政务大厅联系。
电话:89013322 89013622 传真:89013605 联系人:邱田宾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邮政编码: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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