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概况】
位于欧洲北部,面积 33.8145万平方公里。与瑞典、挪威、俄罗斯接壤,南临芬兰湾,西濒波的尼亚湾。海岸线长1100公里。地势北高南低。内陆水域面积占全国面积的10%,有岛屿约17.9万个,湖泊约18.8万个,有“千湖之国”之称。全国1/3的土地在北极圈内。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平均气温冬季-14℃~3℃,夏季13℃~17℃,年均降雨600毫米。
矿产资源中铜较多,还有少量的铁、镍、钒、钴等。泥炭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约690.94亿立方米,相当于40亿吨石油。森林覆盖率高达66.7%,约2030.6万公顷,人均占有量3.89公顷,木材储积量20.48亿立方米。
【政治】
1919年7月17日宪法颁布生效。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议会和共和国总统共同行使;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命政府、掌管外交、统帅三军等实权,每六年选举一次。1999年芬议会通过新宪法,名称由《政府组织法》改为《宪法》。新宪法加强了议会和政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削减了总统部分权力。
议会为一院制,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200名议员组成,任期四年。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政府、监督财政。
最高司法机关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由院长和19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行政法院由院长和20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政府机构和省、市(县)机构的行政案件。起诉机关是各级检察院。另设有国家法律监察官,有权出席内阁会议,监督总统、内阁和政府各部门的决定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院长、法官以及最高检察长均由总统任命。
【经济】
90年代初,经济出现严重衰退。芬政府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增大知识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重视科技投入,发展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宏观上继续执行紧缩财政、鼓励投资、削减社会福利、降低所得税、加快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改善就业等措施,使经济走出低谷。1993年开始复苏,1994年后保持稳定增长,90年代中后期经济增长率保持在5%左右。1999年加入欧元区,2002年1月欧元取代芬兰马克,正式流通。2003—2005年连续3年被世界经济论坛评为年度“世界最具竞争力的国家”,2006—2007年度排名第二。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1671亿欧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17万欧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5.5%。
工业90年代得到快速发展,已从劳动、资金密集型转变为技术密集型。建立在森林基础上的木材加工、造纸和林业机械制造业为经济支柱,并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整个森林工业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5%,是世界第二大纸张、纸板出口国(占世界出口量的25%)及世界第四大纸浆出口国。
信息产业发达,极大地促进了本国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发达,20世纪80年代以来更为完善。基本分为私人服务业和公共管理服务业两大类。主要包括商业、贸易、旅馆、饭店、银行、保险、社会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2006年外国来芬旅游者超过500万人次,旅游收入18.78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游客主要来自俄罗斯、瑞典、德国、英国、法国、美国等。主要旅游点是赫尔辛基、图尔库、东部湖区、北部拉毕地区和奥兰岛。
【文教】
教育事业发达。1921年起实行义务教育。1980年起在全国实行九年一贯制义务、免费教育。全国现有各类学校5100多所,在校学生超过190万人。2006年教育预算为64.7亿欧元,占政府预算的16.3%。著名高等学校有赫尔辛基大学、赫尔辛基技术大学、坦佩雷大学等。
2005年全国共有报纸205种,各种杂志和期刊3462种。主要报刊:《赫尔辛基新闻》、《晚间新闻》、《晨报》、《晚报》、《图尔库新闻》、《首都日报》。
有5家通讯社,其中最大的是芬兰通讯社,简称芬通社,1915年成立,属半官方性质,同世界主要通讯社均有业务联系。外国在芬的通讯分社有15家。
芬兰广播公司(Finnish Broadcasting Company, YLE):1926年成立,1934年改为国营。对外用芬兰语、瑞典语、英语、德语和法语广播。1958年正式开播电视,现有电视1台、电视2台、电视3台。此外还有私营广告电视台。20世纪70年代开始有有线电视(赫尔辛基有线电视台)。
【外交】
战后长期奉行同苏联保持睦邻友好关系、不介入大国冲突、同各国发展友好关系的“积极的和平中立政策”。冷战结束、苏联解体后,芬兰对其外交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发展同欧盟的关系作为外交重点。1995年1月1日成为欧盟正式成员。芬仍坚持奉行军事不结盟和独立可靠的防务政策,密切与北约的合作,同时继续与俄罗斯保持睦邻关系,支持俄融入国际社会。芬已正式承认183个国家,与165个国家有外交关系(截至2004年)。
与中国关系:1950年10月28日中芬建交,1951年互设公使馆,1954年升格为大使馆。建交以来两国关系一直友好。双方签有双边年度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航空协定、海运协定、经济、工业和科技合作协定、文化协定、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开发信贷协定和科技合作协定及专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7年中芬贸易额为103.6亿美元,同比增长28.2%,其中中方出口额为65.6亿美元,进口额为3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2.4%和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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