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新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3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新目录,目前国内大量进口的“使用过的废塑料袋、膜、网”从原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纳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不得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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