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办理外商独资船务公司
二、办理部门:山东省外经贸厅外资处。
三、办理对象:外商投资企业
四、审批依据:《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五、审批程序: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转报省外经贸厅初审,初审合格后转报商务部审批。省直企业可径报外经贸厅初审。
六、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章程;
4、申请者的法律证明文件(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和资信证明文件;
5、独资船务公司法人代表的委任书和董事会成员的名单及简历;
6、申请者的提单样本;
7、经营航线的批准文件和常驻代表机构批准文件的影印件;
8、 商务部和交通部要求的其它文件。
七、 办理时限:转报:10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邹晶
九、联系电话:89013593
备注: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推荐文章:
- 办理直销经营许可证 2008-04-29
- 已设国家鼓励类、限制乙类(2002年4月31日前设立)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行设备更新、进口零部件减免税证明核准 2008-04-28
- 新设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或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0万美元)限制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008-04-28
- 新设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或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0万美元)限制类外资企业 2008-04-28
- 新设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和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008-04-28
- 新设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和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外资企业 2008-04-28
- 办理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2008-04-28
- 办理外商投资商业(分销)企业 2008-04-28
-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 2008-04-28
- 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 2008-04-28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