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办理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二、办理部门:山东省外经贸厅外资处。
三、办理对象:外商投资企业
四、审批依据:《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五、审批程序: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后报省外经贸厅审批,需转报商务部审批的由外经贸厅转报商务部。省直企业可径报外经贸厅审批。
六、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合同、章程,外商独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仅需提供章程;
4、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
5、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6、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及资信证明文件。
七、办理时限:审批:20个工作日 转报: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批准证书工本费40元
九、联系人:邹晶
十、联系电话:89013593
备注: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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