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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外资处 首发栏目:办事指南 日期:2008.04.28 今日/总浏览: 1/594

 

一、办理事项: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二、办理部门:山东省外经贸厅外资处
三、办理对象:外商投资企业
四、办理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
五、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后报省外经贸厅审批,通过后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省直企业可径报外经贸厅审批。
六、申报材料
1 第一次初步批复(审核)所需文件:
1.1、所在地外经贸部门的转报文;
1.2、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1.3、董事会决议;
1.4、投资者关于变更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协议;
1.5、新合同、章程或原合同、章程及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
1.6、验资报告;
1.7、审计报告(一年有效期内的);
1.8、批准证书原件;
1.9、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第二次正式批复(审核)所需文件:
2.1、公告和通知的证明;
2.2、债权人名单;
2.3、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2.4、涉及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
2.5、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批准证书工本费40元
九、联系人:王鹏、邹晶、朱希昕
十、联系电话:89013592、89013593、89013381
备注: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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