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退税
二、办理部门:山东省外经贸厅外资处
三、办理对象:外商投资企业
四、办理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
五、申报材料:
1、市级外经贸局初审合格的“进口证明”申请表;
2、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以及历次变更的批复(复印件);
3、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6、验资报告;
7、购买国产设备清单(一式三份,加盖公司及当地市级外经贸局公章);
8、总投资以外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或资金来源的说明)。
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张丽
八、联系电话:89013658
备注: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推荐文章:
- 办理直销经营许可证 2008-04-29
- 已设国家鼓励类、限制乙类(2002年4月31日前设立)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行设备更新、进口零部件减免税证明核准 2008-04-28
- 新设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或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0万美元)限制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008-04-28
- 新设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或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0万美元)限制类外资企业 2008-04-28
- 新设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和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008-04-28
- 新设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和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外资企业 2008-04-28
- 办理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2008-04-28
- 办理外商投资商业(分销)企业 2008-04-28
-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 2008-04-28
- 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 2008-04-28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