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2008年5月1日―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假日,5月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请各直属单位将节日值班表于4月30日前报厅办公室。
传真:0531-89013777
联系电话:0531-89013333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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