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外领函(2008)293号
关于奥运期间加强外国人来华审批权管理的通知
(节选)
一、奥运会期间,外国人来华实行“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被授权单位在奥运期间要对邀请外国人来华负把关责任,接待单位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1、从严审批多次签证邀请函,一般不为第一次申请来华外国人签发多次签证《通知表》。
2、被邀请人一般应在其本国或其经常居住地申请签证,控制外国人前往港、澳公署申请签证。
3、各单位须将《通知表》原件寄申请人,申请人须凭原件申请签证。
二、被授权单位要根据审批权限,切实履行审批职能,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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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地,以本通知为准。
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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