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
“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
活动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第二次全会以及省九次代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厅机关实际,就切实搞好“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 切实提高对教育活动的认识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作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意见》,使每一个党员干部明确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自觉投身到这次教育活动的学习中去。
二、认真做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厅实际,确定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时间从今年4月至9月,分学习文件、查摆问题、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为便于组织并利于工作,厅机关以处室为单位开展教育学习活动,采取集体组织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周的集体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学习的文件主要是:党的十七大有关重要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文件。省纪委将编印《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读本》,作为开展教育活动的教材。
三、 确保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各单位、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教育活动的第一负责人。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教育方式,以教育促工作,以工作的绩效检验教育的质量,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单位、各处室务于9月30日前写出组织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厅直属机关纪委。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关于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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