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REACH法规,从2008年6月1日起到11月30日止,这5个月时间里,相关企业如果没有通过预注册获得过渡期,那么该企业将在长达数年的正式注册完成前,无法向欧盟出口哪怕1克的相关产品。
在REACH法规生效之前,欧盟对化学品的管理思路落后于美国。欧盟原来提出“无证据表明是不安全的,则是安全的”,而美国在实施农药产品登记时,采用的是“无证据表明是安全的,则是不安全的”。
REACH法规全盘接受了美国的这一反向举证思路,将化学品安全信息举证的责任完全转到企业身上,主张“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
法规涵盖了在欧盟制造、欧盟进口或投入市场的全部化学物质,既包括化学物质本身,还包括配制品、物品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受影响的产品可能多达数百万种,几乎涵盖了所有产品。
从行业层面看,REACH法规的实施不仅会对石油和化工行业产生影响,而且对下游相关产业如纺织、轻工、电子、汽车等也会产生较大影响。这样一来,欧盟REACH法规即成为我国目前为止面临的最为复杂、影响面最广的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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