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欧委会发布指令,详细规定了化学品的分类、标签要求及相关测试方法;1976年对部分危险化学品的流通和使用进行限制;
1978年要求对新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1993年要求对1981年前上市的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
1998年4月欧委会重新审查有关化学品管理办法。
2001年2月27日欧委会发布了《未来化学品战略白皮书》。白皮书中认为现有的化学品管理政策未能对人类健康、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足够保护,化学品安全数据不全,并提出了未来化学品政策的政治目标及建立评估、注册、授权制度。
2003年3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技术贸易措施委员会(WTO/TBT)第29次会议上,包括我国在内的8个成员方代表对欧盟正在制定和拟执行的化学品新政策表示严重关切,认为这会给其他WTO成员与欧盟的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的贸易带来严重影响。
2003年5月7日欧盟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REACH法规草案》(亦称“咨询文件”)
2003年5月15日欧盟就《白皮书》及REACH法案向全球发布征求意见函;
2003年5月22日欧盟将有关事项函告WTO/TBT委员会。网上征询意见期间,欧盟共收到了6000多份不同的答复。来自工业企业或协会占42%,包括欧洲化学工业联合会(CEFIC)、美国合成有机化学品制造商协会(SOCMA)。142个非政府组织,包括贸易商会给予了回复。三个即将加入欧盟的国家主管部门和一些第三方国家的政府部门也作出了答复,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我商会也提出了意见;A
PEC和OECD等国际组织均提出了意见。
2003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在汇总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发布了向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的“关于REACH、建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并修订1999/45/EC指令和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的最终文本“COM(2003)644 final”,10月31日向欧盟议会提交了此文本,R EACH进入正式立法审议批准程
2003年12月3日召开的欧盟议会会议上,决定由欧盟环境、公共卫生、消费者委员会共同负责起草REACH一读审议文本草稿;
2005年11月17日,REACH通过了欧盟议会第一次正式宣读;
2006年9月7日欧盟理事会将共同立场文件送交欧盟议会,其中对议会在一读中提出的430条修改意见,采纳了180条;1
1月14日欧盟议会对REACH进行二读并获得通过,欧盟理事会12月4日投票表决通过;
12月13日和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分别对REACH法案进行了最终投票表决并获得通过;
至此REACH历时3年完成了立法程序,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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