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各利益相关方
• 欧盟委员会
•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 欧盟成员国政府
• 生产商
• 欧盟进口商
• 非欧盟企业或行业组织在欧盟的办事机构
• 下游用户
• 分销商
欧盟委员会:监管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对各成员国在评估意见不一致时作出决定,同样对许可和限制事务作出决定。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REACH法规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欧盟成员国政府:在本国国境范围内监督实施REACH法规。
制造商:在欧盟境内的,生产物质的自然人或法人。
进口商:在欧盟境内的,对进口负有责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下游用户:在欧盟境内的,人在工业或专业活动中使用独立存在的或配制品中的物质自然人或法人(注意:不包括分销商和零售商、消费者)。大体分为五类人群:处于需注册的生产商/进口商的下游者;用注册的物质进行物质制备者;用注册的物质进行工业生产者;用注册的物质生产产品者;专业用户。“使用”包括各种形式的加工、配制、消费、储存、保管、处理、充入容器、在容器间转移、混合、生产物品或其他用途。
分销商: 没有注册的义务,但是必须要在供应链上有效的提供、传递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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