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确定企业是否与欧盟有直接或间接的贸易往来。
2.然后确定企业自身的角色,是物质的生产商、配置品中物质的生产商还是成品的生产商。
3.当企业出口欧盟的是REACH框架下的物质时,需列出物质的化学名称、CAS号(美国化学文摘号)、EINECS号(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名录)及前三年的年出口量。
4.当企业出口欧盟的是REACH框架下的配置品时,需列出配置品中的组成成分及每种组分的化学名称、CAS号(美国化学文摘号)、EINECS号(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名录)及前三年的年出口量。
5.当企业出口欧盟的是REACH框架下的成品时,通过和自身的上游供应商取得联系,列出所有存在于成品中出口总量大于或等于1吨/年的物质,并判断其是否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会释放出来。同时对照REACH法规,确定成品中的物质是否包含REACH法规框架下规定的高关注物质。
6.其次确定由谁来为企业完成预注册及注册;企业在欧盟的进口商还是国内外的唯一代表。
7.确定预计企业自身准备完成注册的时间。
8.企业成立专门的REACH应对小组并为应对REACH法规做好财务预算。
案例:
某化工有限公司,每年向欧盟出口二氧化硅上千吨,且在欧盟的市场份额稳步增长。企业内部整理数据得出前三年的出口量分别为1100吨、1200吨、1300吨。
按照REACH法规中关于计算注册吨位的算法,计算前三年的平均值得出注册吨位数应为1200吨。通过和自己指定的唯一代表沟通,该公司领导层决定先进行预注册,来获得2-10年的注册缓冲期,并在2010年五月份进行注册。
REACH法规规定,对于提交注册吨位数为1000吨以上的公司,在2008年6月1日~11月30日期间进行预注册,便可以获得2年的注册缓冲期,即在2010年之前该公司对欧盟贸易不受REACH法规影响。
转自“中国纺织网”
推荐文章:
- 应对欧盟REACH法规指南 2008-07-04
- 阿根廷结束对我电熨斗反倾销调查并对我碳钢紧固管件启动反倾销调查 2008-11-19
- 巴西对华圆珠笔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8-11-14
- 加拿大对原产于墨西哥和中国的木制板条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08-11-14
- 印尼将对我热轧钢板进行反倾销调查 2008-11-14
- 美对我覆铜板企业发起337调查 2008-11-14
-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我半导体冷热箱反倾销反补贴案做出终裁 2008-11-14
- 世贸组织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 2008-11-08
- 美国对中国和韩国的环形碳素管线管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8-11-06
- 输美服装不符安全规定将销毁 企业及早应对美国新规 2008-11-06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