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帐号: 密码:
中文简体 | English | 日本語 | 한국어

今天 济南

11月23日 星期日

多云转阴 12℃~5℃ 南风微风转北风微风

注册所需提交卷宗的要求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世贸处(公平贸易处) 首发栏目:公平贸易 日期:2008.06.24 今日/总浏览: 2/393

1)技术卷宗

         A 附件IV第一部分所规定的申请注册人身份信息

         B 附件VI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物质特性注册物质标识:化学物质基本资料 (名称、分子式及结构、组成、毒理学特性、生态毒理学特性、杂质、纯度等)

         C 附件VI第三部分所规定的物质制造和用途信息。

         D 根据物质的吨位数所应提交的信息

             (a) 每年1吨以上的依照附件VII

             (b) 每年10吨以上的依照附件VIIVIII

             (c) 每年100吨以上的依照附件VIIVIIIIX

             (d) 每年1000吨以上的依照附件VIIVIIIIXX

注意:

         (a)不同附件中同名的测试项目,具体要求并不相同。

         (b)一旦生产商/进口商已注册的物质数量达到了下一个吨位级别,该生产商/进口商应立即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追加要求的信息。

          E   附件VI第四部分所规定的标签分类C&L(参考幻灯片24页的欧盟化学物质标签分类)

          F 附件VI第五部分规定的安全使用指南(将向下游用户传递,作为使用规范)

          G 附件VII到附件XI的应用中所产生信息的研究摘要

          H 附件IXX所列实验的提案

          I 附件VI第六部分所规定的1-10吨数量级物质的暴露信息

          J 申请人认为不应被数据共享公开的商业机密信息。包括有关为何信息公开将会损害其自身或其他相关方的商业利益的解释。

2)按附件I规定格式的化学品安全报告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