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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7月04日 星期六

关于请组团参加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投资、贸易、旅游部长级会议有关活动的函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美大处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8.07.01 今日/总浏览: 1/1582

 

各市外经贸局、省有关部门:
2008年9月,我国政府拟在厦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中国-太平洋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投资、贸易、旅游部长级会议”。鉴于我省与太平洋岛国部分省(市)建立了友好省市关系,在推动与太平洋岛国关系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商务部要求我省组织部分拟与太平洋岛国开展合作的企业参加该部长级会议相关活动,主要包括9月7日上午举办的全体会议;9月7日下午举办的太平洋岛国投资环境政策说明会暨投资项目洽谈会;9月8日-10日的太平洋岛国产品展暨贸易洽谈及在此期间举办的中国-太平洋岛国经贸、旅游合作图片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名称: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投资、贸易、旅游部长级会议
二、时间和地点:初步定于2008年9月7日至10日,厦门市
三、会议成员:
(一)首届论坛成员国:澳大利亚联邦、中国、库克群岛、斐济群岛共和国、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新西兰、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萨摩亚独立国、汤加王国和瓦努阿图共和国。
(二)太平洋岛国地区与中国未建交的国家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会议。
(三)相关地区性组织和企业家代表出席会议。
四、相关活动
9月7日上午,全体会议
9月7日下午:太平洋岛国投资环境政策说明会暨投资项目洽谈
9月8日-10日:太平洋岛国产品展暨贸易洽谈
9月7日-10日:中国-太平洋岛国经贸、旅游合作图片展
 
请各市外经贸局和省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参会(会务费由组委会承担,各单位参会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7月15日前报我厅(美大处)。
联系人:王占英
电话:0531-89013582
传真:0531-89013433
E_mail:Linda_wzhy@hotmail.com
 
附件:1.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背景资料
      2.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背景资料
 
2006年4月5日至6日,首届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在斐济楠迪召开。温家宝总理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宣布了我与岛国开展合作、扶持岛国发展经济的6项举措。我与太平洋岛国在贸易、投资、农林渔业、旅游、交通运输和能力建设等诸多领域达成了59项经贸成果。
为进一步深化我国与太平洋岛国在投资、贸易和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宣传我为落实首届论坛成果所做的积极努力,巩固我外交阵地,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9月7日至10日,商务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将在厦门与“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同期同馆举办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投资、贸易、旅游部长级会议(以下简称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具体活动包括全体大会、太平洋岛国产品展暨贸易洽谈会、太平洋岛国投资环境政策说明会暨投资项目洽谈和中国-太平洋岛国经贸、旅游合作图片展等。
注:太平洋岛国14国,其中与我国建交国8个: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萨摩亚、密克罗尼西亚、汤加、库克群岛、纽埃;未建交国6个:马绍尔群岛、帕劳、瑙鲁、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图瓦卢
附件2
 
 
参会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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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局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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