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台湾当局通过“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规定台湾非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的60%为上限;个人赴大陆投资上限从现行新台币8000万元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中小企业既可以采用新台币8000万元上限也可以采取净值或合并净值的60%为限;对已在台湾设立营运总部的企业,将给予更弹性的资金运用空间;对跨国企业设在台湾的子公司,则完全取消对大陆投资金额的限制。方案自8月1日起施行。台湾官方指出,未来大陆投资审查将更便捷化,赴大陆投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申请案,可在投资实行后6个月内申报;个案累计金额逾5000万美元,才进行项目审查,其余均以简易审查方式办理。此次台湾当局对大陆投资金额上限的松绑,是两岸经贸政策调整的重要环节,将会对台商投资大陆产生积极影响。
推荐文章:
- 大陆首家台资产险公司落户上海 服务两岸 2008-09-27
- 第十四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暨第五届台商大会召开 2008-09-27
- 第十四届鲁台经贸洽谈会召开 2008-09-27
- 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搭建鲁台经贸交流新平台 2008-09-26
- 郁慕明:两岸互动谋双赢 乐见“台鲁会”举办 2008-09-26
- 姜大明省长会见参加鲁台经贸洽谈会的台湾客人 2008-09-26
- 贸发会预测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量将降10% 2008-09-26
-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将举办15场论坛 2008-09-26
- 王旭会见新加坡客人 2008-09-20
- 台湾举办国际招商大会 首邀大陆企业参加 2008-09-19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