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组织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在实践中培养造就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经省委研究同意,确定公开选拔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位和数额
根据工作需要,选拔30名副处级干部,挂职任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选拔70名正科级干部,挂职任县(市、区)长助理。安排到各市挂职干部的数额如下:
济南市5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3名;
青岛市5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3名;
淄博市6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4名;
枣庄市5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3名;
东营市4名,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3名;
烟台市9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7名;
潍坊市9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7名;
济宁市9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7名;
泰安市5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3名;
威海市3名,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2名;
日照市3名,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2名;
莱芜市2名,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1名;
临沂市9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7名;
德州市8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6名;
聊城市6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4名;
滨州市6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4名;
菏泽市6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4名。
二、范围和条件
副处级挂职干部从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选拔,正科级挂职干部从省直机关、设区的市市直机关选拔。
报名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担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工作实绩突出,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清正廉洁,作风扎实,群众观念强。(2)中共党员。(3)副处级干部35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报考:(1)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影响报考情况的。
三、方法步骤
1、推荐人选。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在各自单位自愿报名。报名时,以17市作为报考职位,不报到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了解在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是否有影响报名的情况,结合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和有关信息的认定情况,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年月、学历、任职情况等项目,填写《山东省公开选拔挂职干部报名登记表》,于7月18日下午5时前将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意见和报名登记表报省公选办。
2、资格审查。省公选办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选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选资格,并追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副处级报名人数与选拔人数比例不足2:1的职位,由省公选办进行调剂。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对基层工作的认知情况,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省公选办在济南市集中组织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报考挂职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职位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报考挂职县(市、区)长助理职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领导能力素质和发展潜力。省公选办统一组织报考挂职县(市、区)长助理职位的面试。在部分市设立考点,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和研究确定人选。省公选办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才情况、发展潜力、近两年来的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考察人选如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根据考察情况和选拔的标准条件,研究确定选拔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存在影响使用问题的,确定为挂职人选。
6、任用和管理。选拔挂职干部的名单确定后,由各市党委分配到所属县(市、区),分别挂职任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和县(市、区)长助理。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间,挂任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的,与其他班子成员一样分工,独立分管具体实际工作,履行相应职责,经受实际工作锻炼;挂任县(市、区)长助理的,分管相应工作,履行相应职责。挂职干部由省委组织部、地方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每年至少考察一次。挂职期满,省委组织部与各市委组织部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地方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研究提出安排使用意见。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经省委同意,成立省公开选拔挂职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任组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各1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请省纪委派员全程监督考选工作。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选工作纪律,防止泄密等违纪问题发生。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五、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工作于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组织报名和推荐人选,报名时间为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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