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决定从
《通知》规定,对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凡企业在2008年8月1日之前已经签定出口合同且价格不能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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