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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3日 星期三

香港反家庭暴力修订法例生效适用范围扩大


来源:新华网 首发子站:驻香港代表处 首发栏目:新闻资讯 日期:2008.08.01 今日/总浏览: 1/89

    新华网香港7月31日电 香港特区《2008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将于8月1日生效,适用范围由原来只包括配偶和异性同居者之间的骚扰行为,扩大到包括前配偶、前异性同居者,以及直系和延伸家庭关系的成员。

    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31日表示,这一条例可以让某些特定家庭关系中的个人及其子女,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免受另一方的骚扰。

    修订条例还加强了对于18岁以下群体的保护。他们在起诉监护人协助下,可就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特定直系及延伸家庭关系成员的骚扰行为,向法院申请强制令。

    如法院认为施虐者曾导致申请人或有关未成年人身体受伤害,或相信施虐者相当可能会导致申请人或有关未成年人身体受伤害,可在发出强制令时,附上逮捕授权书。

    此外,为配合婚姻及子女监护权的相关程序,法院可延长强制令或逮捕授权书的有效期,上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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