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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3日 星期三

内地与澳门《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


来源:新华网 首发子站:驻香港代表处 首发栏目:新闻资讯 日期:2008.07.31 今日/总浏览: 1/77

    7月30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签署。该协议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右)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左)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在协议上签字。 新华社记者 刘卫国 摄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

    新华网澳门7月30日电(记者刘卫国)《〈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30日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签署。该协议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在“安排”补充协议五文本上签字。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中央驻澳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高燕、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卢树民、澳门特区海关关长徐礼恒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新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包括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两方面的内容,共有28项具体措施。

    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将对原有已开放的16个服务贸易领域作进一步深化开放,包括会计、建筑、医疗、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人员提供与安排、印刷、会展、分销、环境、银行、社会服务、旅游、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同时,新增加与采矿相关服务、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咨询服务2个领域,使服务贸易总开放领域达到40个。

    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在原有的8个合作领域外,新增了1项“品牌合作”,并同意在4个方面加强合作,包括:加强两地在品牌领域的交流与沟通;在品牌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方面交换信息;加强在培训、考察、出版刊物等方面的合作;通过网站宣传、展会推介、举办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两地品牌的推广促进活动,使累计合作领域增加至9个。

    为进一步加强粤澳经贸合作,并强化广东省作为《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先行先试作用,“安排”补充协议五将在医疗、人才中介、环境、社会福利机构、旅行社、船务、道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8个领域内,进一步扩大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的可经营或试点经营领域、进一步降低在广东省内相关行业的门槛和授予广东一些审批权,以促进粤澳两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姜增伟指出,《〈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的签署,体现国家对澳门经济发展的支持,它必将为澳门提供有利帮助。

    姜增伟强调,内地将继续加强与澳门沟通,进一步完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容,推动内地与澳门的共同发展。

    谭伯源强调,“安排”补充协议五充分体现广东作为《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对澳门的先行先试作用。今后,澳门将透过粤澳合作联络机制,完善双方发展空间。

    谭伯源表示,将鼓励更多澳门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带动澳门经济多元化发展。

    “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前,姜增伟和谭伯源分别率领两地代表团举行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第7次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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