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整职能分工。商务部主要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其展位分配权下放地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办展方案,负责营销推广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参展。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出台了4个管理办法,对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位置安排、展位使用及倒卖查处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扩大展览规模,提升专业化水平。从第104届广交会起,全面启用琶洲展馆,由原来的2馆2期变为1馆3期;总展览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总展位数从第103届的4.2万个增加到5.4万个;产品类别从5大类细化为15大类,专业展区从34个细化为50个。四是全面提高企业参展资质门槛和参展商品质量。对参展企业,除要求具有一定的出口业绩外,还将增加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责任、信用体系等综合考核指标。五是调整展区结构,增加品牌展位比例。改革后,各地区交易团按需求自由申报;品牌展位数量由103届的6300多个增至104届的10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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