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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3日 星期三

解读EuP指令


来源:中国电子报 首发子站:世贸处(公平贸易处) 首发栏目:公平贸易 日期:2008.08.12 今日/总浏览: 1/175

   2007年8月11日,EuP指令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将该指令纳入本国法律,并加以实施。该指令源于2005年7月6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的2005/32/EC指令,在2005/32/EC指令中对EuP做了明确定义,即用能产品,这也是本次指令的实施主体,因此各国大多将其简单地称之为“EuP指令”。
  EuP指令同样是一项与环保有关的指令,但它不同于RoHS和WEEE这两个环保指令,它的特殊性在于:不仅涉及到的产品范围较大(涵盖所有的用能产品),而且对于产品的环保要求追溯到“设计”阶段,这样一来制造商的实施难度显然更高,所受到的影响也就更大。这也是为什么在实施之前就已经出现制造商谈“EuP”色变的情况。如今EuP指令已经按照预定的时间正式实施,近5个月来对于中国境内的家电及消费电子制造商来说,EuP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影响?本着这样的初衷,《中国电子报》记者围绕EuP展开了采访。
  在采访中发现,EuP指令虽然从时间来看应于2007年8月11日实施,但真正的情况是,目前并没有一个欧盟成员国将其完整地转化成当地法律,也就更没有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因此中国境内企业大多都处于按兵不动的状态。而且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很多企业对于EuP甚至还只是处于研究阶段。从这一角度出发,《中国电子报》认为有必要对EuP指令的重点内容做进一步梳理,以便让企业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同时也将部分企业已经有了的应对举措展示给业界,以做参考。

    需做法律转化 惩罚措施不明

    EuP指令对于制造厂家最为重要的一点便是,该指令要转化为欧盟成员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旦转化完成,那么EuP指令中的各项要求即将像当地的法律一样被强制执行。同时EuP指令还规定,各成员国应确定在违反依照本指令批准的国内规定的情况下适用的罚则,这些罚则应是有效的、成比例的和劝戒性的。也就是提出各成员国有权利根据本国法律对违反或不符合EuP指令的企业进行处罚。而我们所知道的欧盟对于违背法规的行为的惩罚是相当严重的,高昂的罚金是其中最常见的惩罚措施之一,有的甚至将面临退出欧盟市场的危险。
    但从欧盟近5个月来给我们传递出来的信息来看,欧盟成员国大多并没有完成将EuP指令转换成自己法规的过程。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与市场处黄建忠处长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仅知道英国已率先发布该国草案供民众阅览,英国环境食品与乡村事务部(Department for the Environment,Food and Rural Affairs,Defra)负责把欧盟各实施措施转换为英国本国法律,英国的草案内容大致与EuP指令内容相符。该草案的正式实施也没有明确的时间。
    专家解读:
    黄建忠:如果欧盟各成员国转换后的法律不一致,会给中国的出口企业带来很多麻烦,需要针对不同国家的要求制定不同的应对方案。
    姜风:在一切没有定论之前,不应做过多的主观臆测,企业还有时间做充分的准备。
  陈晓艳:没有转化成相应的法律,EuP指令对于制造商来说便没有什么意义。虽然EuP规定了很多要求,比如加附CE合格标志并出具合格声明,但是没有转化成法律,便对制造商构成不了强制要求,制造商可以不遵照要求,因为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监控范围更广 多元化企业压力重

  WEEE指令只从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处理环节着手,对其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提出要求;RoHS指令仅限制电子电气产品对某些危险物质的使用,监控范围小。
  EuP指令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则非常广泛。根据指令条文内容所示,原则上包括所有投放市场的耗能产品,生成、转换及计量这些能源的产品(不包括运输工具),以及用于装入耗能产品中并在市场上作为独立部件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部件。当然也包括WEEE指令所列出的10大类产品。产品消耗的能源包括电能、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该指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需要消耗能源才能发挥性能的机电产品,所有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加热设备、热水设备、电机系统、照明设备等均受影响。
    专家解读:
  黄建忠:EuP指令产品范围广,将针对不同产品出台不同的实施措施,如果某企业产品类别多,那么需要应对不同的实施措施,也增加了企业应对的成本和负担。

    加附CE标志中国企业需认证

  EuP指令规定:一件实施措施所涵盖的EUP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前,应加附CE合格标志并出具合格声明,以保证该产品符合指令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生态设计要求。该指令还对加贴了CE标志的用能产品规定了一套严格的监管措施。
  比如指令在其“附件”中规定,制造商必须能证明其产品符合适用的实施措施要求。为改进产品整体环境性能,制造商还必须能为制定和审议产品环境性能的目标和指标制定一个框架。如果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中有所要求,那么制造商通过设计和制造用以改进EuP整体环境性能及建立其生态学档案所采用的所有措施必须以书面程序和说明的形式系统而有序地备案。也就是说,加附CE标志前提是具备一个用能产品的“生态学档案”,且必须符合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
    专家解读:
  陈晓艳:按照欧盟的规定,加附CE标志对制造商来说应该是一项“自我声明”的内容。但由于国外买家对中国制造商存在“不信任”心理,因此出口欧盟的中国用能产品都必须经过相关机构的认证,才可以加附CE标志。
  黄建忠:RoHS、WEEE没有认证的要求,EuP指令要求产品取得CE认证,这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上升。

    框架性指令无细则并非无要求

    EuP指令是一个框架性指令,不同于RoHS和WEEE指令一出台便对具体的细节作出了具体规定。EuP指令只是提出了对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标的总体要求(注意是“总体要求”),并不涉及具体的生态设计,不对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是一个框架性指令。针对不同的产品类别,需要再制定详细的实施措施,以补充到这个框架性指令中,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各国转化成法律指的也是这些框架性指令,不包括具体细节。
  按照目前欧盟透露的信息来看,相关产品的具体实施措施将于2008年至2010年相继推出,目前共有15个具体的实施措施,还没有一个实施措施正式发布,都还处在研究、起草、修改阶段。制定后还需要向WTO公示,而且EuP指令还需要转换成欧盟各成员国本国的法律,如果仅仅是针对这15个实施措施,大概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完成,最快可能于2009年左右实施。
    简单概括起来,也就是说,EuP指令包括两个方面:通用要求(即通常所说的“框架”)和特殊要求(即通常所说的“具体产品的细节规定”)。特殊要求的形式可以是对减少指定资源的消耗的要求,诸如在适当情况下在EuP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对资源使用的限值(诸如对整合到产品中的给定材料的用量或在使用阶段耗水量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现在没有一项具体要求制定完成,但并不能因此说“EuP还只是一纸空文”。在已经出台的EuP框架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通用要求实际上也十分苛刻,尤其对于中国制造商来说更是如此。
    首当其冲的是,EuP指令规定,每一个想要进入欧盟市场的用能产品必须提供其相应的“生态学档案”,只有提供了这个档案才可以贴上CE标志,然后才可以进入欧盟市场。按照EuP指令中的规定,“生态学档案”也就是对产品在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生命周期各环节对生态的影响进行数据的搜集、统计和整理,即对产品生态数据的管理。这些影响既包括产品从环境中输入了多少,比如采用了多少原材料,消耗了多少能源、水等,也包含向环境输出了多少,比如排放了多少污染物。
    而且,欧盟正在形成对“生态学档案”的标准化要求。据了解,2007年10月在国际TC111年会上,已经通过了法国施耐德公司提交的“电子电气产品环境评估预标准(IEC PAS 62545)”。这个标准也就是对用能产品“生态学档案”的通用要求,即EuP指令中所定义的“通用生态设计要求”。按照先前RoHS指令发展的轨迹,这个“预标准”即将成为EuP指令中真正实施时的“标准”。RoHS曾用过IEC PAS 62321预标准,2007年正式确定为IEC 62321标准。
    一旦欧盟各成员国将EuP都转化成各自的法律,那么准备进入欧盟市场的中国制造商必须提供每个用能产品的“生态学档案”,而且这个档案内容必须符合IEC PAS 62545标准。
    专家解读:
    陈晓艳:虽然IEC PAS 62545标准的真正内容还没有传递过来,但对于中国本土制造商来说,仅仅提供用能产品的“生态学档案”已是相当困难,因为他们并不掌握这些生态数据,比如原材料中某一个化学成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原材料中包含的化学成分非常多,同时还不只是对原材料的生态影响,它还包括生产、运输、销售、回收等全部环节对环境影响的数据统计,这真的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姜风:由于中国本土制造商大多从事贴牌生产,因此WEEE指令实际上对于中国的制造业影响并不是特别大。但是RoHS指令由于涉及到每个部件的环保要求,因此对中国的制造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成本增加。同样,EuP指令也是对产品细节的环保要求,根据RoHS的经验,EuP指令只会更加严格,中国的制造商应高度重视。
    黄建忠:就目前阶段来看,EuP指令的要求仅仅是一个总体框架要求,没有针对某类产品的具体的实施措施正式对外发布,也没有告诉企业具体应该如何做到符合,所以这个阶段给企业应对带来很多困惑和困难。

    覆盖产品生命周期更看重生态设计

    具体到EuP指令的内容,有一个很大特点就是:该指令要求制造商对其产品所进行的环境和生态评估必须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即对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包装,运输、销售、安装、维修、使用到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包括物料和能源的预期耗用量、预期污染物排放量、预期污染、预期废料产生量及把物料和能源循环再利用或再制造的可能性。
  还需考虑改善环保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产品的重量和体积,循环再利用材料的使用,能源、水及其他资源的耗用,耗材的数量和性质,产品寿命的延长,零配件的供应速度,产品可以升级及维修的程度。之前的RoHS、WEEE仅分别从前端原材料和后端回收处理两个环节上提出环保要求,因此这一点也成为EuP指令的“著名特色”。
  可以看出,EuP指令要求企业在生产设计前期不仅只考虑技术和经济方面的要求,同时还要将生态设计理念灌输其中,结合考虑合理方案。其实,EuP指令的根本目的是要逼生产企业实现绿色设计,即生态设计。
  根据德国环保署的研究,超过80%的环境冲击都与产品设计有关,也就是说如果在产品开发阶段能够考虑对环境的影响,便能改善该产品的环境绩效。一旦产品设计成型后,它的生产、使用、回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已经定型了,它在这些环节上的特性都不会再改变。因此,如果要想降低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生态的损耗,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设计时引入生态化的设计。
    专家解读:
  黄建忠:EuP指令比RoHS、WEEE的要求更为“苛刻”。EUP指令的实施,将带来产品传统设计理念向新型环保设计理念的革命性转变。
  陈晓艳:EuP指令的实施,不一定会加重企业的成本负担,如果合理实施生态设计,产品的能效会更高,原材料的使用会更省,长远看来,企业的成本可能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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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uP指令中关键性“定义”

    EuP:意指一件产品,当其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需靠能量输入(电力、化石燃料和再生能源)完成其预定的工作,或是一件用于产生、转换和计量这种能量的产品,包括依靠能量输入并拟装配到本指令所涵盖的一件EuP上的零件,它们可以作为为最终用户提供的单个零件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并且其环境性能可以独立地予以评定。
    “生命周期”:意指一件EuP从原料使用到最终处置中连续的和相互连接的各个阶段。
    “生态学档案”:意指根据适用于一件EUP的实施措施对与贯穿该EuP整个生命周期相关联的输入和输出(诸如材料、发射和废物)的记述,从EuP环境影响的观点看这种记述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以可计量的物理量进行表示。
    “通用生态设计要求”:意指以一件EuP的生态学档案为整体的任何生态设计要求,而对特定的生态学方面没有设定限量。
    “特殊生态设计要求”:意指与一件EuP特定环境因素相关的定量化的和可计量的生态设计要求,例如使用中的能耗,按给定单位计算输出性能。

    言论

    EuP指令是把双刃剑
    黄建忠

  从近期来说,EUP指令存在以下消极影响:第一,EUP指令是一项带有技术壁垒性质的指令。由于该指令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而且不对技术细节作出规定,在执行时具有极大的操作灵活性,因此,对我们的企业而言,相对于WEEE和RoHS两项环保指令,该指令无疑是一个更为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二,大幅增加企业成本。应对EUP指令,更是要求企业在前期获取信息、产品设计、原材料的采购、设备的更新、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改良、包装和运输、产品的回收处理等方面都要投入很大的额外费用,大幅增加了出口欧盟产品的成本。有的企业反映,应对WEEE和RoHS两项指令,企业成本上升3%-5%,而应对EUP指令,预计成本需上升15%-20%。
    第三,削弱企业的竞争力。我们企业目前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价格竞争优势上,大多数企业核心技术和品牌缺失、环保意识不强、产品档次处于低端水平,科技含量不高,与EuP指令要求企业在设计、研发和技术上有较高的优势差距很大。因此,我们企业的竞争力势必受到较大的冲击,在国际竞争中将处于更加被动的位置上。应对EuP指令使成本大幅上升,也削弱了我们企业在价格方面的优势。
  从长远来说,EuP指令的实施有其积极的影响。第一,彻底改变制造产品的传统观念,从而促进企业的产品结构获得革命性的优化。根据EuP的要求,企业在产品的设计研发、原材料的使用、生产的设备、生产的技术和工艺、包装和运输、消费使用及回收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应有质的提升。从我们整个制造业来说,EuP指令的实施,将使产品设计研发水平的提升、环保用材标准的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的进步有质的飞跃,也将导致那些对环境有害、高消耗的产品被逐步淘汰,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国际竞争力将会得到较大的提升。从WEEE指令,到RoHS指令,再到EuP指令,经受得住一次又一次考验的企业,其在国际市场上,特别是在发达国家的高端市场上的竞争力将会在一次次考验中得到较大提升,在高端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也将随之扩大,因此有利于从根本上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真正做到“以质取胜”。
    第三,出口环境将得到改善。目前由于我们出口的产品大多属于技术含量不高、进入门槛低的产品,国内外企业竞争非常激烈,出口经营秩序比较混乱,低价经销屡禁不止,也频繁遭遇国外反倾销。EuP指令的实施将进入的门槛大大提高,那些研发能力弱、设备陈旧、生产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大、不守法经营(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口秩序也因此会得到改善。
    第四,降低企业长期成本。为了适应EuP,企业不可避免要加大投入,增加成本。但从长期看,企业实施EuP指令后,标准化和量化的管理使得企业更容易获得可比数据和设计工具,评估更易操作,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更高,从而降低成本。另外环境绩效的改善也将积极促进生产企业节约生产成本。


重点提示

    19类先期研究产品最先实施

  EuP指令是一个确定总体原则的框架指令,即便有通用标准(如通用生态设计要求),具体的实施措施仍要分门别类,根据不同产品度身定造。
  据悉,欧盟执行委员会第一批提供400万欧元委托顾问机构对14类产品进行先期研究,后来又加入家用照明的第一阶段作为15类产品的措施。这15类产品涵盖了下列产品:街道照明设备、电池充电器和外部电源供应装置、个人计算机(台式及便携式)、电视机、待机和关机能耗损失(此类项目比较特殊,它不是一类产品,而是一种通用模式)、办公室照明装置、家用电冰箱及冰柜、洗衣机和洗碗机、电煮器(注:包括boilers锅炉、煮蛋器、电气锅等)、热水器(包括饮水机)、图片设备(注: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事务机等)、商用电冰箱及冰柜、家用空调及通风设备、发动机及电动机(包括电风扇)、家用照明。
  此外,欧盟后来又增加了固体燃料加热器【solid fuel small combustion installations(in particular for heating)】、洗衣烘干机(laundry dryers)、真空清洁器(vacuum cleaners)、复杂机顶盒【complex set top boxes(with conditional access and/or functions that are always on)】、家用照明设备(domestic lighting)5类产品预备研究工作,并计划于2008-2009年完成。
    由于家用照明在前面已经提出过,所以目前共计有19类产品正在进行具体实施措施法令的研究和起草。各相关企业应该及时跟进,并做准备应对。
    解读  有必要多加说明的是,有些常见的电子产品,如手机、MP3、笔记本电脑等看上去未在19类产品之列,其实已经被涵盖,主要是电池充电器和外部电源供应装置与待机和关机能耗损失两条。
    这些产品在供电装置设计、待机和关机状态设计上必须按照届时出台的相应措施设计。据悉,在这19类产品中研究进度最快的一个产品便是电池充电器和外部电源供应装置。
  此外,每个具体的实施措施还规定了具体的产品范围。以“待机和关机能耗损失”这一比较特殊的一项为例,从目前跟踪到的情况看,它首先限定这一具体实施措施适用的产品范围是基于WEEE指令,同时又列出EuP指令自己的三项限定:第一,该产品必须是面对终端用户的(即排除了企业级产品、商业产品);第二,产品在工作的时候是接电力网的(即将手机、MP3等产品排除在外,但其充电器是连在电力网状态下才能工作的,属于其内);第三,电压不超过380V(即将WEEE指令中的很多大型设备排除掉了)。
  所以各产品的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对待,还是上面提过的那句话,早日跟进,早日了解,才能早做准备,免得到时手忙脚乱,做了无用功。

    各国转化情况信息不一 跟进难度加大

    按照EuP指令计划的时间表,2007年8月11日,各欧盟成员国需按照规定将其转换为相应的法律或法规。但从各方传递的信息来看,欧盟成员国大多并没有完成将EuP指令转换成自己法规的过程。
    有意思的是,从《中国电子报》的采访搜集到的信息来看,国内各组织和部门对欧盟各国EuP指令转化情况的进度掌握各不相同。
    解读  根据信息产业部经运司告知的信息,有关EuP指令转化的情况,欧盟各国都没有进一步信息传递出来,目前仅知道英国已率先发布该国草案供民众阅览,英国环境食品与乡村事务部(Department for the Environment,Food and Rural Affairs,Defra)负责把欧盟各实施措施转换为英国本国法律,英国的草案内容大致与EuP指令内容相符。
  而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标准化工作组秘书处则向《中国电子报》介绍,德国政府已于2007年8月8日通过了《德国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法草案》(简称“用能产品法”,德文缩写EBPG),联邦参议院于2007年9月份对此法进行了讨论,计划年底前通过,但目前还没有更多的信息公布。据悉,德国用能产品法进一步明确了该法的执法部门、法律适用范围、资料的保存期限、制造商等的责任、用能产品展出的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中国泰尔实验室方面则表示确信“有些国家(如爱尔兰、瑞典)已经完成转换”。
  从上面三个单位了解的情况各不相同,正说明欧盟各国对EuP指令进行法律转化的艰难和不确定,而这也给中国有相关出口业务的企业带来了难题,显示了这一指令在应对过程中存在的复杂性。
    其实,EuP指令以框架指令的形式出台,就意味着以后会有无限多具体措施相继出台,这种影响将是长期的,对于企业来说必须保持持续跟踪并进行应对。而这种应对,首先就得在信息掌握方面做好准备。

    IEC PAS 62545有望成为通用生态设计要求

  EuP指令从用能产品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回收、后期处理整个生命周期的角度,对其生态影响提出全方位的环保要求。这个法规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关于“生态档案”的要求,这个要求将是一个革命性的要求。这一要求是欧盟切实推行生态设计的重要手段,对于毫无类似经验的中国企业来说,将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欧盟会针对“生态学档案”形成通用的标准化要求和某件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即“通用生态设计要求”和“特殊生态设计要求”。据了解,2007年10月在国际TC111年会上已经通过了法国施耐德公司提交的“电子电气产品环境评估预标准(IEC PAS 62545)”。这个标准很可能成为用能产品“生态学档案”的通用要求,即EuP指令中所定义的“通用生态设计要求”。因为按照先前RoHS指令发展的轨迹,RoHS曾用过IEC PAS 62321预标准。
  IEC/PAS 62545,即“电工电子产品的环境信息”(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o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EIEEE)。该标准旨在规范和统一产品环境信息的内容和格式,降低供应链中频繁的产品环境信息传递造成的高成本和高负担,避免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误解和虚假声明。据了解,该标准几乎涉及了产品生命周期(从原材料获取、制造、运输、使用到最终的废弃处理)的所有环境因数。同时要求量化表示以下的环境影响指数:自然资源损耗指数(NRD)、能耗指数(ED)、水资源损耗指数(WD)、全球变暖潜力指数(GWP)、同温层臭氧层消耗潜力指数(ODP)、空气毒性指数(AT)、水资源毒性指数(WT)、光化学臭氧生成指数(POC)、空气酸化潜力指数(AA)、水资源富养指数(WE)、有害废物生成指数(HWP)。
  其实,该标准的前身是IEC/TC111的“产品环境信息”提案(即111/43/NP,以下简称43NP),法国将43NP以标准(Standard)的形式提交,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10票反对,未能通过,当时中国经慎重考虑投了反对票。此后,法国在修改43NP的基础上以公开可获得规范PAS(Publicly Available Specification)的形式再度提交了“电工电子产品环境信息”提案(即111/86/NP,以下简称86NP),并在2007年10月召开的IEC/TC111第五次年会上得以通过,形成了现在的IEC/PAS 62545。
    解读  所谓的“生态学档案”就是建立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和能源表现的档案,具体来说就是记录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每一阶段(包括原材料提取、制造、销售、使用、生命终结)的能耗、耗水量、原料消耗、废物产生、有害物产生、空气排放、水排放、物理排放以及产品其他的环境特性。
  以洗衣机为例,它的“生态档案”应包含:使用及待机模式下的耗电量、耗水量、原材料的使用、重量和体积、排入水中的物质、噪音、振动、使用寿命以及报废后的拆卸和循环利用等环境性能表现。
  (以上部分特别鸣谢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标准化工作组秘书处)

    专家献策

    郭伟祥:应从企业管理层应对EuP指令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国泰尔实验室环境保护试验部、
    信息产业部泰尔环保促进中心博士

  EuP指令最大的特色是它本身是一个框架指令,并以不断出台实施措施的方式进行逐步推进。这一指令出台的积极意义是,它将迫使企业进行思维上的转换,从战略上重视产品的生态设计。
    目前,很多企业不实施生态设计,不是技术达不到,而是重视程度不够。以产品能耗为例,其实,目前的电子产品确实还有很大的能耗节省的空间。比如很多产品,在不使用的时候(关机状态下),大多数的用户还习惯于插着电源,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能耗。而总让用户热插拔也确实很麻烦,也容易损坏装置,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企业在产品设计的时候加上切断电源的按钮即可。所以说,能耗问题的解决,一方面确实需要利用先进的技术,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某种思维的转换就能达到。
  通常在讲EuP指令时,总说它给设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其实这不仅仅是对设计人员的挑战,更是对管理人员的挑战,EuP指令所涉及的很多方面是需要企业管理人员考虑的。换句话说,一个符合EuP指令的产品,不是仅仅靠设计人员用技术手段就能设计出来的,而需要企业管理人员用一整套的程序来保证生态设计在企业内的有效实施,从而开发出真正的绿色产品。
  此外,我们也注意到,在EuP指令关于待机和关机能耗的实施措施的草案中,对于能耗限值要求可能会分为两个阶段。以关机能耗为例,第一阶段(在实施颁布一年后生效),产品在关机状态下的能耗不能超过1W;第二阶段(在实施措施颁布3年后生效),相关的标准减半,即关机能耗不得超过0.5W。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在强调横向比较的同时,更加注重纵向比较,让企业自己与自己比较,看每年在生态设计上的努力是什么,成效是什么。我认为纵向比较更能体现EuP本身的精髓。
    EuP指令本身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引导广大企业去重视和实施生态设计。但是,并不排除贸易壁垒的存在,主动权掌握在欧盟手中。

    刘志峰:首先要在信息掌握上做准备
    ——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
    绿色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所所长

  对我国企业而言,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设计人员对产品生命周期设计理念比较陌生,很难一下子脱离原有的设计思维模式。需要一个了解、学习和消化的过程。短期内必定造成制造成本的提高,包括绿色设计增加的成本、公司内部的适应成本、必要的环境信息和知识的获取成本等。
  对于中国制造商来说,伴随着EuP指令的实施会有以下困难显现:
  1.从产品的生命周期角度来看,在各个环节上控制环境因素对国内的电子产品制造商确实不是一件易事。EuP指令虽然覆盖的是耗能产品,但它并不只是对产品的能耗作出规定。使用能源的产品一般被认为在生产、配送、使用、废弃各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一些影响,这些因素可能包括在产品生产之前,原材料的购买、运输对生态的影响。
  2.Eup的实施要求企业全面实行绿色设计,但目前能真正让企业实施绿色设计的成熟方法还不多,其原因主要是缺乏相关数据和工具的支持。
  3.EuP指令目前还不完善,因此部分企业过分轻视该指令,忽略了其可能带来的影响;还有一部分已认识到EuP指令的严重性,但因为看不到具体的生态要求及指标值,不知如何入手。
  4.EuP指令的影响既包括产品从环境中输入了多少,比如采用了多少原材料,消耗了多少能源、水等;也包含向环境输出了多少,比如排放了多少污染物。这个措施得从整个公司的管理层面出发,需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可能需要建立专门的负责部门,同时需要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这些都需要较高的成本,以及较多先进的技术,对部分企业可能造成一定的负担。
  因此,企业首先得在信息掌握方面做好准备。尽快掌握哪些产品将是近期内纳入管制与实施方法制定的重点,对于还没有制定实施方法的EuP,则应以欧盟各国以及日本、美国的相关标准为信息收集重点,这些标准所定的规格都极有可能成为实施方法的生态化设计规范。具体措施可以按照以下几点考虑:
    1.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培训企业人员环境意识,更新企业人员的设计观念。
  环境管理体系在国内外早就被广泛推行,它的实施,能为企业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能耗,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对企业员工进行绿色设计培训,使企业员工能够针对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中伴随的环境问题进行正确识别和合理解决;加强与供应商的环境信息交流,使之理解、支持公司的环境原则,共同促进环境管理体系的完善。
    2.推行产品的绿色设计规范。
  实施绿色设计,意味着从产品设计的源头既考虑了产品的资源节约和能源的有效利用,也使废弃物的产生最小化。
    3.生产过程绿色化。
  生产过程绿色化,其要点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整体性环境保护策略。实施清洁生产要贯彻两个全过程控制:一是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原材料加工、提炼到产出产品,产品使用,直至报废处置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物质生产、人类消费污染的预防控制;二是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产品开发、规划、设计、建设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防止物质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的控制。
    4.建立绿色营销过程。
    目前,衡量一个企业的产品竞争力,除了它的价格竞争力和非价格竞争力(即产品的价格、质量、包装、品牌及服务等)以外,还应加上一个环境因素,即环境竞争力。绿色营销强调把消费需求与企业利益及环保利益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是一种较高级的社会营销。绿色营销的主要内容是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及开展绿色促销等。

    我国应该制定实施类似指令
    晓东

  众所周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即所谓的“中国RoHS”)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废弃
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法案》(即所谓的“中国WEEE”)也已进入立法审查阶段,产业界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自然是中国是否会出台一个中国版的EuP。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尚不能对这一问题给出“是”或“否”的确切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EuP指令的实施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委加强了该领域相关法规的研究工作,并且在该领域,我国已开展了相关技术研究工作,特别是在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方面投入了很大精力。一系列环境意识设计标准,例如“电子电气产品和系统环境意识设计”、“环境意识设计——将环境因素引入电子电气产品设计和开发”、“信息通讯技术和消费电子产品的环境意识设计”、“耗能产品环境意识设计要求技术导则”等国家标准已进入报批和制定阶段。
  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绿色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所所长刘志峰教授向《中国电子报》表示:“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实施环境生态设计,建立本国的生态设计标准,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趋势。我国也应该加快国内的生态设计标准的出台。”
  从《中国电子报》展开的系列采访中我们就明确地感受到,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实施生态设计方面比较积极,对EuP指令的跟踪也比较积极和紧密,而中国企业对此的认识则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生态设计不仅提高了产品的环境绩效,而且也节约本国资源,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也是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大国,借鉴国外出台的这些环保法规经验,对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市场的国际化,相信类似EuP指令的环保法规在我国也会逐渐实施,因为生态设计已成为未来产品设计的趋势。
    因此,我国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环保法规、标准陆续出台,这一方面的工作目前已经在相关领域开展。出台相应的环保法规,不仅可以促进国内企业生态设计方法的开展,提高产品的环境属性,符合这些指令的要求,而且也节约了资源、能源和减少环境影响,符合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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