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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3日 星期三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2008年版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业联办(驻青岛)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8.08.12 今日/总浏览: 1/359

海关总署2008年第51号公告(关于实施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2008-07-2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海关总署2008年第51号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8-7-24

【生效日期】2008-8-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于200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于2007年对《目录》进行了修订。上述目录分别以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和2007年第50号对外公布。根据当前海关监管的需要,海关总署制定了2008年版《目录》,该《目录》自200881日起施行。《目录》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2008年版《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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