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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3日 星期三

关于建立开发区重点在谈内外资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开发区处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8.08.14 今日/总浏览: 1/690

 

各市外经贸局,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为重点推进开发区在谈内外资大项目,进一步强化开发区招商引资主体功能,充分发挥我厅各招商处室和投资促进机构的信息、客户资源优势,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开发区招商引资成效,我厅拟在各市筛选上报项目的基础上,建立开发区重点在谈内外资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项目库建设包括项目征集、整理、论证、上报、调度、管理、维护等多项内容,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各开发区要高度认识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性,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及具体联络方式请于8月20日前报送各市外经贸局园区科(处),由各市外经贸局汇总上报我厅(开发区处)
二、明确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各级项目库负责人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两类项目的上报、汇总、调度和发馈工作。建立省、市、开发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库建设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具体分工:
(一)开发区负责每季度末向市外经贸局上报重点在谈内外资大项目情况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
(二)各市外经贸局负责辖区内开发区两类项目的筛选、整理、上报工作。重点在谈大项目要做好情况调度和协调、反馈工作。重点招商项目在市里组织的各类招商活动中要专门进行宣传推介。
(三)省外经贸厅及时了解重点在谈内外资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符合条件的,争取列入省领导重点联系项目和全省“双66工程”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省外经贸厅汇总编制项目手册,向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各招商处室和投资促进机构定期提供,并在山东国际商务网上发布。优选一批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投资带动效应大、吸引力强且具有相当规模的重大项目,在省里组织的境内外投资贸易洽谈会及招商活动中集中包装、统一推介。
三、项目要求。各市、开发区在项目筛选、论证、上报中要严格把关,要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涉及国家宏观调控的两高一资项目严禁上报。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500美元。重点在谈大项目要具有成熟的建设条件,规模大,起点高,有稳固的投资合作基础。商引资重点项目,要突出当地区位、产业优势和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投资领域。已建成投产的存量资产项目、有股权融资、境外上市或并购意向的,也可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上报。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9月底前,各市上报开发区重点在谈内外资大项目情况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10月中旬,编制项目手册。
请各市外经贸局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开发区,对开发区上报时间、方式提出具体要求。附件表样可登录山东国际商务网\经济园区栏目下载。不明之处,请与我厅(开发区处)联系。
联系人:马翎、刘传建
联系电话:0531-89013498,82921167
传真:0531-82921167,89013629
邮件地址:sdpaedz@126.com
 
附件:
1、重点在谈内外资大项目(表样见附件)
2、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表样见附件)
 
 
                       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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