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进一步巩固优化发展环境成果,确保经济开发区“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的新型管理体制运作,近期,郯城经济开发区全面开展了一次“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察活动,重点落实县直有关部门对“26条意见”的执行情况,特别是督察整治个别部门违反《意见》要求,私自去企业检查、处罚、扣押财物等行为。
活动由县纪委牵头,通过企业举报、部门自查、纪委落实等方式,从“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法检查”三个方面进行督察,确保了环境优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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