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实行“双市长”用电协调制,确定由分管工业用电和分管外经贸工作的两位副市长负责外经贸企业用电协调工作,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协调解决企业用电问题。二是做好以煤换电工作。出台了以煤换电鼓励办法,充分调动发电企业积极性,鼓励企业增加发电。对用电需求较大企业限额以上用电,每度电价格上调0.15元,所增支出由市级财政补贴50%。三是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用电优先保障制。由外经贸部门筛选提出100家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名单,电力部门给予优先保障。四是强化有序用电工作。制定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协调外经贸企业做好节电和错峰用电,引导企业特别是一些用电大户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适时轮休,尽可能做到避峰用电。
推荐文章:
- 迪尚集团善于“危”中寻商机 2008-12-02
- 烟台滨州两市分别举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培训班 2008-12-02
- 阿尔·阿齐兰兄弟公司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2008-12-01
- 芬兰凯米拉有限公司投资的AKD造纸助剂项目日前落户兖州 2008-12-01
- 山东丽村热电有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拉法基水泥公司近日签订技术合作合同 2008-12-01
- 中西部五市出实招助外经贸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2008-11-30
- 莱芜市力促钢企走出困境 2008-11-30
- 部分经济开发区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渡难关 2008-11-29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降低金融危机的影响 2008-11-28
- 中国山东第五届海洽会开幕 2008-11-27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