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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2日 星期二

转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科技处 首发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08.08.25 今日/总浏览: 4/555

 

有关市外经贸局、经贸委、财政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商财字[2008]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职责分工。受商务部和财政部委托,根据我省实际,省外经贸厅、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全省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的组织验收工作。其中,高新技术产品结构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由省外经贸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机电产品结构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由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各市均须依此分工做好工作对接。
二、做好组织协调。各市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按照《通知》中所确定的验收对象、原则、方式、内容、材料和程序等要求,协调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验收基础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
三、各市项目验收工作应于9月5日前结束,项目验收情况的总结报告、汇总表及项目单位申请清算资金的验收材料须于9月10日前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分头上报省有关对口主管部门。有关验收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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