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9月1日电(记者 王敬中)中国进出口银行9月1日宣布,该行8月21日至29日在香港成功发行30亿元人民币债券,总申购金额逾113亿元人民币,接近发行额的3.77倍。
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币债券发行对象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4%,个人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额为1万元人民币。对零售债券和机构债券的最终发行额均为15亿元人民币。
这批债券的发行日为2008年9月4日,利息付款日为从2009年3月4日起的每年3月4日及9月4日,债券到期日定于2011年9月4日。
本次发债的联席牵头行及簿记行为中国银行(香港)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联席牵头行(机构部分)兼牵头安排行(零售部分)为中信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零售债券将通过中国银行(香港)、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汇丰银行等18家银行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发售。
推荐文章:
- 调查显示:香港企业今年加薪幅度创10年来新高 2008-11-09
- 香港多间银行调低最优惠利率 有望减轻供楼负担 2008-11-08
- 香港旅发局因应两岸三通考虑在台湾设立办事处 2008-11-08
- 香港贸发局:内地眼镜市场需求量每年约1亿副 2008-11-07
- 受金融海啸影响 香港旅行社团费可望大幅下降 2008-11-07
- 港楼市入寒冬 四大地产代理大刀阔斧裁员抗低潮 2008-11-07
- 香港特区政府积极支援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2008-11-06
- 最新预测:25年后港老龄人口比例将达四分之一 2008-11-06
- 香港特区政府:两岸实现“三通”有助于巩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2008-11-06
- 香港推出为持牌银行提供流动资金措施优化安排 2008-11-06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