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帐号: 密码:
中文简体 | English | 日本語 | 한국어

今天 济南

11月22日 星期六

晴转多云 13℃~5℃ 南风微风

商务部确定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首批地方公共机构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外经处 首发栏目:新闻资讯 日期:2008.09.02 今日/总浏览: 4/671

       商务部日前批准潍坊青州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黑龙江省商务厅国外经济合作处和吉林省对外经济合作事务中心4家地方公共机构为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首批地方公共机构,这标志着对韩国雇佣制劳务合作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双方签署的《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的要求,韩国产业人力公团作为韩方执行机构,在劳动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中国劳务人员的接收工作。中国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为中方执行机构,在商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直接开展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派遣工作,同时商务部选择若干地方公共机构,协助该局做好输韩劳务人员的有关工作。除商务部经济合作局及下设地方公共机构、韩国人力公团之外,中韩两国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参与雇佣制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韩国语考试、派遣和接收工作。


山东国际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