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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出台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扶持的意见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首发子站:办公室 首发栏目:新闻资讯 日期:2008.10.08 今日/总浏览: 1/160

       根据该意见,淄博市将所有出口企业分为鼓励类、保护类、不扶持类出口企业。对鼓励类,实行以下措施。一是优先安排广交会展位,优先组织参加境外展会,企业享受50%-70%的展位费补贴,未补贴部分从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申请。二是优先享受国际认证费用、境外注册商标费用等补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每增长100万美元,奖励2万元;机械设备、电子电器、仪器仪表产品出口每增长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三是优先享受上级有关鼓励外贸的政策。四是在出口退(免)税、外汇办理方面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对保护类,实行保护措施。包括适当增加广交会展位;享受境外展会50%-70%的展位费补贴,或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展位费补贴;企业开展国际认证费用、境外注册商标费用补贴等;不支持类,不享受以上鼓励或保护措施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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